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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二、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欠缺人才有落差,並存有退學人數增加及招生與教學等作業未臻完善等問題,允宜檢討精進招收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政策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教育部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二、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欠缺人才有落差,並存有退學人數增加及招生與教學等作業未臻完善等問題,允宜檢討精進招收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政策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林佑樺

為因應國內少子女化及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教育部持續辦理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稱僑外生)、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115年度預算案分別編列3億1,334萬8千元、8億5,746萬3千元及13億1,071萬9千元,合計24億8,153萬元,以深化國際人才交流。惟查:

(一)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以商業及管理學門為主,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

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分為11領域、27學門,據教育部提供大專校院僑外生畢業生主要就讀領域及學門人數,112學年度以「商業、管理及法律領域」之「商業及管理學門」2,663人最多(較111學年度1,848人增幅44.10%),其次為「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之「工程及工程業學門」1,995人(較111學年度1,428人增幅39.71%),再次為「人文及藝術領域」之「藝術學門」1,051人(較111學年度802人增幅31.05%,詳表1)。

而據前開國發會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114至116年在景氣情勢持平時,以「智慧機械」產業新增需求人數最多,惟111及112學年度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以商業及管理學門為主,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允宜檢討相關措施俾利來臺就學及留臺之僑外生符合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

表1 111及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僑外生畢業生主要就讀領域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

前3大就讀領域

學門

111學年度

畢業生人數

112學年度

畢業生人數

1.商業、管理及法律領域

1-1.商業及管理學門

1,848

2,663

1-2.法律學門

27

33

2.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

2-1.工程及工程業學門

1,428

1,995

2-2.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

293

370

2-3.製造及加工學門

77

115

3.人文及藝術領域

3-1.藝術學門

802

1,051

3-2.語文學門

676

896

3-3.人文學門

143

193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二)境外學生來源以新南向國家為主,惟存有退學比率增加,及招生與教學等作業未臻完善等問題,尚待檢討精進

1.113學年度境外學生來源以越南、印尼等新南向國家為主:據教育部統計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主要來源國家,比較103及113學年度數據,除美國、法國外均為亞洲國家(地區),且以新南向國家為主,其中越南由103學年度3,715人增至113學年度3萬9,695人,印尼由3,559人增至1萬6,212人,越南及印尼成為境外學生最大來源國(詳表2)。

表2 103及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來源國家(地區)前10名概況表

單位:人

103學年度

113學年度

國家(地區)

人數

國家(地區)

人數

1.大陸地區

33,288

1.越南

39,695

2.馬來西亞

13,286

2.印尼

16,212

3.香港

6,286

3.馬來西亞

9,686

4.日本

5,816

4.日本

8,779

5.澳門

4,723

5.香港

6,874

6.越南

3,715

6.泰國

4,765

7.南韓

3,587

7.菲律賓

4,458

8.印尼

3,559

8.美國

3,985

9.美國

3,328

9.大陸地區

3,489

10.法國

1,557

10.緬甸

2,973

說 明:境外學生人數包括學位生(正式修讀學位外國學生、僑生(含港澳)、正式修讀學位陸生)及非學位生(外國交換生、短期研習及個人選讀、華語生及大陸研修生等)。

資料來源:教育部。

2.僑外生退學人數增加,復學人數為109學年度以來最低: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僑外生(學位生)在學人數6萬2,559人,學年底處於休學狀態人數3,194人,學年間復學僅584人,為109學年度以來最低,休學比率5.11%;至退學人數5,165人,退學比率7.63%,為108學年度以來最高(詳表3)。另112學年度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工作比率雖增至48.17%,仍宜持續追蹤畢業3年或5年之留臺工作狀況,俾利評估相關留才措施效益。

表3 大專校院僑外生(學位生)休、退、復學及畢業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

學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在學人數[A]

55,177

56,355

61,090

64,817

62,559

休學人數[B]

2,996

2,898

3,197

3,446

3,194

休學比率[B/A]

5.43

5.14

5.23

5.32

5.11

復學人數

430

686

593

616

584

退學人數[C]

4,167

3,464

4,439

5,343

5,165

退學比率[C/(A+C)]

7.02

5.79

6.77

7.62

7.63

畢業人數[D]

10,241

11,045

13,666

12,801

10,210

畢業後留臺工作人數[E]

3,507

4,683

6,366

6,126

4,918

畢業生留臺比率[E/D]

34.24

42.40

46.58

47.86

48.17

說 明:1.僑外生(學位生)係僑生(含港澳)、正式修讀學位外國學生(111及112學年含國際專修部華語先修班),不含陸生及境外專班。

2.休學人數指該學年底處於休學狀態之人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3.監察院曾就境外學生「假留學、真打工」等情事予以糾正,審計部亦提出相關審核意見:監察院112年對國際留學生來臺就學政策衍生之亂象予以糾正略以,我國大學受少子女化影響生源,積極招收境外生,惟該措施卻導致「假留學、真打工」亂象,而變相成為輸入勞動力之制度漏洞,損及我國際形象。113年再就境外學生來臺後失聯等情事進行調查,略以,大專院校境外學生入境後行方不明失聯與在臺從事非法活動人數增加,教育部允應就逾期居留、休退學比率偏高及失蹤人數偏高之境外學生來源國家,研謀周延具體防範措施,並建立查核機制督導學校依規定通報,避免大專校院成為外來人口管理之漏洞;又為避免失聯學生在臺從事非法工作,並於退學後確保其能安全離境返國,允應建立具體規範以進行學生退學或失聯之後續追蹤處理。另審計部於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意見略以,擴大招收僑外生來臺就讀及留臺就業,間有僑外生華語文能力不足、學校追蹤畢業生流向機制尚在建置中、部分學校招生與教學及輔導等作業未臻完善等,有待督促學校檢討改善等情事,而教育部回復將追蹤學校改善辦理情形,並督促其落實相關作業等。

綜上,鑒於近年來臺之僑外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而境外學生退學人數增加,且攬才育才制度多有缺失等問題,允宜檢討精進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等政策措施,及強化求學期間之輔導管理與畢業留臺之追蹤機制,俾吸引優質學生來臺就學,並培養符合產業需求之僑外生留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