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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主管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司法院主管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6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6121
  • 壹、司法院主管

    • 一、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制度公平性頗受質疑,宜予修法
    • 二、司法官優遇制度不符公平原則,宜檢討修正
    • 三、各機關宜妥善運用所編列之教育訓練費,加強法官助理專業訓練,俾發揮其應有功能
    • 四、各級法院之法官調辦司法院服務者,部分支領司法官專業加給核有疑義,宜儘速歸建以補法官不足
    • 五、法官職務宿舍、單身宿舍配住率仍低,宜積極研謀改善
    • 六、法官助理離職率偏高,員額配置亦宜隨時留意其業務量,俾及時做最適當分配
  • 貳、司法院

    • 七、在法定程序未完備前,不宜編列司法院特任人員之司法人員專業加給預算,以杜爭議,並免損及司法尊嚴與形象
    • 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所花費之成本頗高,宜注重案件品質
    • 九、司法院與民有約系列活動費預算編列數,較以前年度預算數為高,且編列內容難觀其成效,有再行審酌之餘地
    • 一0、預算編列大法官座車之購置,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一一、智慧財產法院預計97年7月成立,運輸設備急於97年3月購置,有欠妥適
    • 一二、前2年度土地購置經費未執行,宜再審酌本年度預算編列之必要性
    • 一三、資深績優司法人員獎勵核給獎金及獎牌等經費,宜予減列
    • 一四、捐助民間機構及團體經費預算編列數較以前年度為高,宜予減列
    • 一五、繼續性經費編列方式,宜依預算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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