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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立法院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6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6162
  • 壹、綜合部分

    • 一、院長及副院長特別費列支標準,宜比照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予以法制化
    • 二、委員待遇及問政相關經費,應法制化
    • 三、在青輔會員額及業務量縮減之際,本院宜洽商該會將青島二館產權移交國有財產局後,再無償撥交本院使用,以節約公帑
    • 四、預算中心未達法定最低員額,宜以補足,以提供委員問政需求
    • 五、職員因公出國報告書,宜研謀公開
  • 貳、歲入部分

    • 六、歲入編列過於保守,應確實參照歷年執行數覈實編列
  • 參、歲出部分

    • 七、補助未住宿委員經費編列過高,建議刪減594萬元
    • 八、因應立委席次減半,委員會館部分業務費,宜適度減列
    • 九、「問政相關業務」工作計畫中之國內旅費預算僅較上年度減編約近1成,宜配合委員減半再酌予減列
    • 一0、委員減半後委員公務用座車之需求當較往年降低,本年度預計汰換公務車輛12輛是否必要,宜審慎評估
    • 一一、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之「其他設備」執行進度宜再檢討,以提昇本院業務運作效率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