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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部分)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部分)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6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6147
  • 壹、內政部(社會福利部分)

    • 一、農保未建立社會保險財務責任制度,致長期虧損,應儘速研擬改進措施
    • 二、社福業務及資源應作有效整合與運用,以避免造成人力及資源之浪費
    • 三、家庭暴力通報案件逐年增加,防治措施尚待加強
    • 四、輔導未立案老人安養護機構多年,惟仍有43家未立案,應督導地方政府積極查處,以保障老人養護安全
    • 五、福利措施各地差異過大,且未考量財政負擔,影響整體資源之妥善配置
    • 六、社會福利資源給與以身分認定,背離以實際需求為基礎之社福政策,應檢討改善
    • 七、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溢領金額甚為龐大,應建立勾稽機制,以防杜溢領案件之發生
    • 八、性侵害通報制度仍有缺口,應加強教育及宣導,以提高性侵害防治功能
    • 九、收回以前年度歲出之超收金額甚為龐大,經費核撥過於寬鬆,應加強補助案件之審核
    • 一0、社福預算依法律義務支出經費比率極高,可供彈性運用經費偏低,宜檢討改善
    • 一一、將供國民年金用之公益彩券盈餘,不當移作擴大發放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財源,且違背本院決議,應檢討改進
    • 一二、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期限截止已3年多,且無申請案件,基金會應予以裁撤,以節省公帑
    • 一三、推展社區發展工作部分案件補助金額偏低,且未核銷案件甚多,應檢討並加強審核,以提高補助之成效
    • 一四、歷年社會福利服務補助經費未核銷金額龐大,宜加強清理,以避免懸帳愈久清理困難
    • 一五、捐助紅十字會辦公及活動經費,應建立公平競爭審核機制,以提升經費運用效能
    • 一六、對本院審查96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事項,部分未落實辦理,應檢討改進
  • 貳、兒童局

    • 一七、幼兒教育券發放多年,尚未達成預期目標,應檢討發放之成效
    • 一八、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之目標值訂定偏低,失去激勵提升施政效能之目的,應檢討改進
    • 一九、外籍配偶弱勢家庭子女福利服務人次及比率偏低,應積極檢討改進
    • 二0、重大兒虐事件甚多未進入通報系統,高風險家庭處遇計畫之預警及通報機制不足,仍待加強辦理
    • 二一、新增保母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經費15億元,相關補助標準尚未核定,經費需求估算粗略,計畫欠周延
    • 二二、新增扶持5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幼童家庭財稅資料勾稽系統仍有缺失,仍待加強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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