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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6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6154
  • 一、未確實檢討中華發展基金存在必要性,且未併入陸委會相關工作計畫,列為公務預算,與本院決議不符
  • 二、未公開預決算書之完整內容,資訊過於簡略,應檢討改進
  • 三、近年歲入預算編列偏低,宜參酌實際執行狀況估列
  • 四、兼任財團法人董事等職務所支領兼職費,未按總額分列歲入與歲出,有違相關規定,不利立法院預算審議
  • 五、海基會由政府捐助逾七成,應依本院決議將預算及決算書送本院審查,以資適法
  • 六、因應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之政策推動,完善相關安全管理及配套措施
  • 七、97年度增加預算員額職員3人、並減列職員2名改以聘用人員為之,恐有閒置人力且徒增用人彈性之虞,宜再審酌
  • 八、特別費恢復按96年度預算案標準編列,允宜減列,俾符經費緊縮原則
  • 九、近年來均編列國際組織會費,惟未支用,預算有浮編之嫌,建議核實刪減
  • 一0、香港事務局、澳門事務處宜依法編製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並依本院決議由陸委會統合編列
  • 一一、編列汰換香港事務局座車1輛250萬元,高達部會首長座車編列標準二倍有餘,宜檢討減列
  • 一二、已逾使用年限之公務車,應視堪用狀況逐年消化報廢,並減列相關費用
  • 一三、技工、工友及駕駛人數超出規定標準,應檢討精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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