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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監察院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6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6166
  • 壹、綜合部分

    • 一、依法律增加業務量,非臨時性質,不宜長期以增加聘用人員方式辦理
    • 二、技工、工友、駕駛占員額比率偏高,宜積極辦理精簡
    • 三、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宜善用憲法賦予職權,俾發揮功能
    • 四、監察委員巡迴監察地方機關制度應否維持,宜再重行檢討
  • 貳、歲入部分

    • 五、收受罰款人數計畫預計數與預算編列數未能配合,應予改進
  • 參、歲出部分

    • 六、一般事務費項下所編對機關聯繫及為民服務費,與首長特別費性質相近,編列及運用方式未法制化,應予改進
    • 七、第4屆監察委員未就職,惟94年度迄今監察院每年仍耗費公帑租用首長宿舍,核有爭議
    • 八、院區防火隔間改善工程,未依預算法規定以繼續經費編製方式辦理,違反本院決議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