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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內政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6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6171
  • 壹、綜合部分

    • 一、擬將土地測量局、土地重劃工程局定位為四級機關,卻隸屬於二級機關,缺乏法律授權,復恐紊亂組織層級隸屬關係
    • 二、未完成法制化之四級機關預算,編列為二級機關之分預算,恐有未洽
    • 三、土地測量局與土地重劃工程局既擬定位為四級機關,特別費卻較其他四級機關高,建議刪減之
    • 四、預決算書之資訊揭露迄未依本院決議辦理,允應儘速改進,加強資訊透明度
    • 五、聘用人數已超逾規定,又增加聘僱人員,顯有未當,建議刪減以促改正
    • 六、現行各類工友員額偏高,宜妥謀改善對策
  • 貳、歲入部分

    • 七、簽發自然人憑證並向民眾收取工本費,卻未編列歲入,應檢討改進
    • 八、參酌近年均有賠償收入執行情形,允宜估列歲入預算
    • 九、宿舍使用費收入不敷修繕支出,宜謀改善對策
  • 參、歲出部分

    • 一0、一般行政之房屋建築養護費增逾4倍,宜撙節支用
    • 一一、國外旅費增加八成,違反應至少撙節5%之原則
    • 一二、發放土地測量工作獎金,於法無據,建議刪減之
    • 一三、補助嘉義市政中心北棟興建工程,總金額超逾10億元規定上限,恐有公平性爭議,建議衡量財政負擔酌予補助
    • 一四、補助屏東縣政中心增建工程案,縣府已決定暫緩辦理,建請全數減列
    • 一五、協助民間各界辦理國家重大慶典屬消費性支出,連年超支,有違預算精神
    • 一六、大幅增加補助宗教團體機構活動經費,宜考量財政狀況量力而為
    • 一七、宗教團體法之催生遲緩,宜儘速協助推動完成立法並加強管理機制
    • 一八、辦理日據時期戶籍資料建置計畫,允宜研究善用既有系統,謀求降低成本之道,俾減輕國庫負擔
    • 一九、辦理我國大陸礁層調查,9成費用以一般事務費籠統編列,復涉隱藏人事費於臨時人員酬金內,亟待改正
    • 二0、新增國家測繪發展計畫,宜檢討已執行計畫,暨與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之關連性,以利資源共享
    • 二一、地籍清理條例尚未施行,相關子法亦未完成,地籍清理實施計畫尚未核定,建議酌減之
    • 二二、自然人憑證後續維護與推廣成本不低,亟待檢討提高計畫成效
    • 二三、開辦非緊急救援之專線電話,耗資逾億元,僅提供總機轉接功能,宜再慎評成本效益與替代方案,建議酌減之
    • 二四、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10年計畫經費龐大,宜加強追蹤考核機制,以落實計畫執行
    • 二五、歷年補助建置全國門牌號碼及位置資料系統,卻未充分掌握計畫成果與各地方政府實際應用情形,亟待檢討改進
    • 二六、購置非必要性之古典儀器供展覽,非屬本職業務,徒增國庫負擔,建議刪減之
    • 二七、土地測量之分支計畫「測繪科技發展計畫」應屬科學支出,宜檢討政事別歸類,以避免經費不當流用
    • 二八、新興計畫「農村社區公共設施改善方案」,整體計畫內容、總經費等均付諸闕如,預算編列草率,建議刪減
    • 二九、內政部暨所屬經管之信託基金宜依預算法規定辦理,以符法制,並利各方監督,提昇運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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