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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新聞局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6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6144
  • 壹、綜合部分

    • 一、新聞局辦理之行政院整體施政傳播專案經費,指定各部會分攤經費並匯款至該局之國庫專戶,由其統籌規劃執行,於法不合
    • 二、鉅額獎補助費年中執行率顯著偏低,預算增列9千萬元是否必要,宜審慎評估,為昭公信,相關獎補助資訊應主動且適時公布之
    • 三、未依法將預算書及決算書相關資訊完整揭露於官方網站,應予檢討改善
  • 貳、歲入部分

    • 四、預算編列與事實明顯不符,使本院審查流於形式,且開徵應繳納違規案件,未繳款比率偏高,不利公權力彰顯,明顯怠忽職責
    • 五、自備終端設備者免收保證金,及因應公用天然氣事業基本費收費制度實施,應退還瓦斯表保證金,均未辦理退款,宜檢討改進
  • 參、歲出部分

    • 六、籌建數位電視共同傳輸平台案核屬繼續經費,未依規定編列預算,於法不合,另執行率偏低,宜審慎評估本年度預算編列必要性
    • 七、電影事業輔導計畫各年度預算保留比率均超過40%以上,屬跨年度執行計畫應分年編列預算,以符法制
    • 八、 政府長期投入經費輔導國片電影發展,惟發行量及票房收入未見效果,應提出具體可行方案,以達扶持國產電影發展
    • 九、大幅增加對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之補助,有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及債留子孫之虞,應逐年減列對其之補助
    • 一0、國家電影文化中心興建經費概估含糊籠統,未有法源,逢興建計畫變更,俟提出更週詳計畫及完成法制化後,再編列預算執行
    • 一一、人事費及業務費項下進用約聘僱人員達正式員額三分之一,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運動,宜進行組織整併及塑身,以節約人事成本
    • 一二、技工及工友之進用逾越規定甚多,考量政府人事費負擔,應確實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並逐年減列之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