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96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4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8013 壹、業務計畫 一、辦理郵務、儲匯、簡易壽險等業務會計帳務依法應分別獨立處理,卻未附送其部門分決算,與決算法規定尚有未合 二、郵務部門近3年來決算稅前純益均不如預算,且長期呈虧損狀態 三、以臺灣郵政公司為名變更公司圖記、董事長及總經理職章涉違法 四、董事會決議更名違法,致公司受損害時,公司對參與董事應積極求償;另審計部亦應剔除追繳違背預算或有關法令之不當支出 五、買賣與持有有價證券之資訊,未依會計法規定編造證券結存表及證券出納表對外報告,於法未合 六、因力華票券公司案認列相關債權損失龐大,授信作業與風險控管難謂無管理上之缺失 七、專業經理人及財務簽證機構對於該公司發生債權損失之專業責任與公信力,令人質疑 八、持有龐大金融商品卻未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規定揭露相關資訊,與會計法充分表達原則相悖 九、關於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大幅變動,會計制度迄未修訂,顯與前揭會計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有悖 一0、持股標的、成本、市價、損益及買賣超資訊應依會計法按月公開,以符法制 一一、存放銀行同業債權未設立備抵科目,並估計備抵呆帳以為適當評價,與商業會計法之規定尚有未合 一二、決算書未完整上網公開,與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決議相悖 一三、代售業務因廣告不實被處以罰鍰,嚴重影響其公司信譽,致代售業務之收入大幅衰退 一四、職工福利金之提撥率宜考慮參考盈餘貢獻度訂定差別提撥率 一五、懸帳儲金金額龐大應請積極處理,以維護客戶權益 一六、該公司退休人員轉任從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位,領取優厚月薪及分紅並兼領月退休金,顯不合理 一七、交通部借調該公司人員,於法未合,應限期歸建 一八、借券作業宜謹慎,否則恐有借券打壓本身持股行情之現象 貳、營業收支 一九、主管階層績效獎金,應考量虧損或較往年衰退者,以符權責分明原則 二0、捐助非屬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於法未法 參、固定資產投資 二一、購建郵政局所及設備、郵政資訊作業發展等繼續計畫之投資,未列計畫細項及成本與效益分析資訊,資訊內涵過於簡陋 肆、資金運用 二二、國外投資績效不彰,卻持續大幅加碼投資,顯違反財務管理追求報酬極大化之原則 二三、國內委外投資績效不如自行操作,卻大幅加碼,顯不合理 二四、向投資人保護中心登記求償4億餘元,部分仍在高院審理中 二五、以中長期資金支應聯貸銀行2,100億元轉貸中華高鐵公司,資金收益無法反映其資金成本,顯不合理 二六、依舉輕明重之法理決算書內之資金轉投資及盈虧明細表應參照公開發行銀行載明持股金額達3億元以上公司之相關資訊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