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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9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臺灣省政府9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4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8030
  • 一、應儘速依本院決議將非屬臺灣省政府權責業務回歸主管機關辦理,並依憲法所賦予職權,發揮監督縣自治事項之功能
  • 二、臺灣省政府應依其組織規程暨編制表及本院決議,加速人員精簡,確實將總員額降低至85人
  • 三、臺灣省統籌分配稅款專戶孳息、收回縣市借款、撥款補助各縣市及鄉鎮市執行後清理結餘數等應繼續繳庫,以符本院決議
  • 四、精省時所留之災害救濟金,宜依法研議適法之處理
  • 五、整修中興會堂會議室及研討室供非政府組織借用,惟其場地出借率尚屬偏低,允應研謀提高資產使用率之對策
  • 六、駕駛人數超逾公務車數量甚多,宜儘速辦理遣退或移撥出缺機關等措施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