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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及所屬9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及所屬9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5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8089
  • 一、機關內部分逕行調整之業務單位,應儘速進行修法,以符合依法行政原則
  • 二、為節約國家公帑,部分法定或新增之非法定業務與他機關相互重疊,其已完成階段性創設任務者,宜儘速檢討整併
  • 三、青輔會所屬三級機關青年職業訓練中心組織條例迄今尚未完成法制化,預算以工作計畫編列,於法不合
  • 四、辦理輔導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未落實事後查核工作,致規定形同虛設,應檢討改進
  • 五、青年職場體驗計畫完成見習訓練僅62.85%,應檢討中途離職原因,另為避免對其他施政計畫產生排擠效果,應覈實編列預算
  • 六、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職涯輔導計畫未依規定於公務預算編列經費,致向就安基金申請之經費未能動支,影響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之執行,應檢討改進
  • 七、超額進用技工工友,宜檢討改進
  • 八、約聘僱人員進用逾越標準,且是否具專業性、技術性、研究性及非本機關人員所能擔任之要件,宜全面檢討
  • 九、與青年國是會議諮詢委員參訪歐洲青年議會組織部分出國費用由其他計畫經費內流用,違反各計畫不得互相流用規定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