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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9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法務部主管9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5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8118
  •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列帳多年,宜加強清理催收,以維護公權力
  • 二、國家賠償金獲償率僅6.88%,比率偏低,為督促各機關及公務人員審慎執行公務,減少國庫損失,宜再加強求償權之行使
  • 三、緩起訴處分金之法律規定欠明確,支付之公益團體財務欠缺透明度,各檢察機關對部分緩起訴處分金之控管欠完備,亟待加強
  • 四、監獄、看守所超額收容情形嚴重,部分收容人空間甚至未達0.5坪,亟待改善
  • 五、96年度施用毒品遭起訴人數高達3萬4千餘人,居近10年之首,相關戒治及出所追蹤輔導業務,亟待加強
  • 六、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執行以來,查獲貪瀆金額306億餘元,其收繳情形不明,宜加強對貪污資產收繳控管機制及相關資訊之揭露
  • 七、各檢察機關扣押物沒收物之保管與處理等事務作業未確實改善,應再檢討
  • 八、新入監受刑人再累犯比率逐年提高,96年度已達65.17%,矯正成效待加強
  • 九、行政執行之基本責任徵起金額標準過度保守,容易達成,欠缺挑戰性
  • 一0、終結每案平均時間逐年拉長,終結案件集中於金額較小之案件,執行效率有待提高
  • 一一、未結案件數持續累積,待執行金額龐大,且逾5年以上未結案件者高達15萬餘件,應加強處理,避免逾法定時效造成國庫損失
  • 一二、經濟犯罪起訴案件之結案日數已有縮短,惟平均每件結案日數為一般起訴案件之3.66倍,辦案速度宜再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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