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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9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新聞局9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2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8414
  • 一、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歷年來決算數均較預算數高出甚多,預算未能覈實編列,使本院預算審查流於形式,應檢討改進
  • 二、近4年來平均開徵取締非法錄影節目帶之罰鍰案件有逾6成案件仍未繳納,應積極清理相關積欠之案件,以落實法制精神
  • 三、新聞局施政績效自評衡量指標之訂定過於寬鬆,缺乏挑戰度,難以適度評估績效成果,應檢討改進
  • 四、事前未妥善規劃公共廣電與文化創意及數位電視發展計畫,事後亦未落實監督機制,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應檢討改進
  • 五、年年編列籌建數位電視傳輸改善站工程經費,惟因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致辦理追減預算,有排擠其他施政計畫之嫌,顯有未當
  • 六、依法設立財團法人對政府財政依存度超過50%,為減輕財政負擔,宜加強督促各該財團法人提出開源節流計畫,以提升財務效能及競爭力
  • 七、公視基金會持有華視公司股權未及3年,已認列虧損近1/3股權數,新聞局應督促基金會與華視公司進行資源整合,避免危及基金會財務結構
  • 八、近4年來保留3億餘元之國片輔導金,明顯排擠其他施政計畫;另因對國片之獎補助屬跨年計畫,宜分年編列預算,以符法制
  • 九、捐助100萬元成立財團法人,卻將電影事業輔導計畫20%以上經費用於補助該財團法人,顯不符比例原則;另為考核補助成效應建立績效衡量指標,以利外界監督
  • 一0、為典藏及活化運用國家電影文化資產,原規劃籌設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現又變更為國家影視文化中心,場址至今仍懸而未決,凸顯政策規劃及提出之草率
  • 一一、台灣電影策略性輔導暨投資計畫執行近2年除補助方式變更外,亦未成立國際推廣機關,使本院預算審查流於形式,顯有未當
  • 一二、約聘僱人員實際支付待遇決算數已連續五年超過預算數,凸顯預算編列不實,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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