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9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9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2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8317
  • 壹、營建署及所屬

    • 一、國家公園管理處之組織同時以法律及命令定之,恐混淆組織定位並衍生用人爭議;另組織以命令定之而未有法源,不符法制
    • 二、整合住宅補貼方案之建購、修繕利息補貼情形未如預期,該署允宜兼衡酌景氣變動實況,覈實補助
    • 三、M台灣寬頻管道建置計畫按年執行進度延宕,迭遭審計部提出成效欠佳等意見,其已建置完成之佈纜情形亦欠佳,影響租金收取等整體財務計畫之實現
    • 四、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涉及政府未來年度負擔經費揭露付之闕如,與決算法之規定未合
    • 五、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之優先次序,允應衡酌各縣、市間用戶接管普及率之失衡現象,俾均衡提高國民生活品質
    • 六、工程採購爭議賠償金額近年倍數成長,且賠償案件逐年增加,影響工程進度並損及國家公帑
  • 貳、警政署及所屬

    • 七、刑案破獲率等警政指標均呈好轉趨勢,惟同期間施政滿意度卻呈下滑之反差現象,允宜確實強化警政效率,俾符社會期待
    • 八、警政署及所屬仍有宿舍43戶及土地15筆被占用,應積極辦理收回,俾提高國有財產之運用效益
    • 九、另立名目發放警政業務等工作獎勵金達3億餘元,未有法源依據,且違反本院決議,允宜儘速研議適法作為,俾符法制
    • 一0、高達57項之業務獎勵金名目,惟績效卓著之認定似過度寬鬆,恐成為固定性支給,另所分配對象擴及非直接相關人員,獎勵金制度之設計亟待全面重新檢討
    • 一一、近年建置監視錄影系統決算達5億餘元,惟各地系統之品質功能各異,維護經費來源亦無長遠規劃,且未建立取信於民之隱私權保障措施,所建置系統容未充分發揮災害監控功能
    • 一二、部分重大計畫整體執行進度未達5成,允應加強其執行力,俾達警政維安之預期效益
  • 參、中央警察大學

    • 一三、畢業生應賠償公費之收回比率核屬偏低,允宜策進催收作業,俾確保債權
  • 肆、消防署及所屬

    • 一四、另立名目發放消防工作獎勵金,於法無據,且違反本院決議之精神,允宜儘速研議適法作為,俾符法制
    • 一五、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由各機關人員兼任編組,其專責推動災害防救政策恐有窒礙,且設置之法源依據亦有質疑,所支用經費之合法性待酌
    • 一六、訓練中心設立計畫更迭頻繁,且數度延長辦理時程,事前規劃欠周,致預算執行進度延宕,嚴重影響預期效益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