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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5年9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玉清 編號:105141
  • 壹、行政院主計總處

    • 一、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揭露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潛藏負債221億餘元,不利政府債務之控管及表達,允宜檢討改善
    • 二、部分主管機關未覈實編列預算,致預算賸餘數偏高,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善盡審核之責,以提升資源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
    • 三、非營業特種基金之整體短期債務規模龐鉅、部分計畫之執行率未及3成,績效欠佳,允宜督促改善
    • 四、允宜比照中央政府預算執行暫行條例之規定,研議對各機關預算執行率過低之情形予以議處,以落實預算之籌編及執行
    • 五、部分機關未能儘速進行各項作業,以早日清結,致保留預算多年,允非妥適,宜請督促積極查明清理,以免帳務久懸
    • 六、允宜研議聚焦於重要共同事項辦理專案調查,以擴大查核效果
    • 七、各機關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及會計月報評等之考評結果均為甲等,難以達到激勵效果,允宜調整評分標準或改採例外管理方式辦理,以健全會計管理
    • 八、我國國民幸福指數雖部分國際指標排名進步,惟與國人實際觀感落差甚大,且在地指標變動趨勢顯示居住、所得財富及就業收入等領域逐漸惡化,有待研謀改善
    • 九、金管會未採用就業標準定義及統計方法,致金融及保險業就業人數統計結果較該總處高出約16萬人,允宜協調改善,以齊一統計結果
    • 一0、允宜加強與其他機關相關系統進行介接或整合,以增進計畫執行各階段財務資訊之勾稽功能
    • 一一、未能及早整合各機關業務需求,並規劃建置經費結報系統,致各機關自行開發系統,造成整體資源浪費;另已建置完成之薪資管理系統尚待加強推廣運用
  • 貳、補助地方政府

    • 一二、中央對地方政府之預算編列及執行雖訂有預警項目,惟僅就4%額度增減分配一般性補助款,恐難收警惕及債務改善之成效
    • 一三、部分市縣未覈實編列計畫型補助收入,致歲入短收金額龐鉅;或未落實執行一般性補助款致成效欠佳,均應加強監督考核
  • 參、第二預備金

    • 一四、第二預備金動支比率極高,已淪為年度經常支出,且部分機關動支或執行缺失不少,有待檢討改進
    • 一五、部分機關連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顯示相關計畫年度預算未能妥適或足額編列,有待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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