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交通部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編號:105150 一、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定未合,且宜審酌設置專案辦公室之必要性,並強化補助計畫之審議控管機制,以維成效 二、分5年捐助財團法人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41.66億元為硬體設施興建,惟該中心自償性不足,未來仍須政府挹注資金及相關法令之修正,成立之必要性顯待審酌,並應注意政府權益之維護 三、106年度軌道運輸建設編列448億元,占公共建設預算之首並較往年擴增,惟高達10項計畫尚未經核定,與預算法規定未合,計畫之規劃及執行亟待全面檢討強化 四、106年度編列機場捷運最後1年度經費93.21億元,允應覈實依工程完成情形計列工程款,並依法依約檢討承包廠商之責任 五、港埠營運未達預期,且我國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06至110年)尚未完成即編列預算,港埠發展計畫之規劃及預算籌編顯欠周妥 六、我國自由貿易港區推動成效未如預期,允宜積極檢討各港區產業定位及招商機制,以利發展 七、國道全面實施計程電子收費制後,收支情形、車牌管理、差別費率實施及收費員安置等問題,仍待研謀改善,允宜儘速提出檢討方案,以維該制度之健全運作 八、大眾運輸事業經營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路航線之補貼經費增加,允宜檢討現行營運及虧損補貼方式,積極研謀改善策略 九、所屬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考核標準遠低於各事業之年度盈餘增加率,績效考核未發揮獎優懲劣功能而淪為形式,允宜檢討改善 一0、賡續編列出售中華電信持股計畫,將使公股低於所定最適持股比率,且喪失未來穩定配息收入之機會,允宜審酌其成本收益 一一、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方式調整,致中央獲配數減少約30億元,並需補助北高二市前3年獲配短差,允併研謀強化直轄市政府對所轄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責 一二、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未徵數頗鉅,允應依法儘速督促催繳,以維護公權力及國庫收入 一三、部分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率過低,允宜審酌工程進度,覈實檢討106年度預算需求 一四、3項國內商港建設計畫均將屆期,惟預算及工程執行進度均落後,宜檢討並加強計畫執行控管作業 一五、航港局近年業務宣導費執行情形欠佳,106年度宣導計畫內容與以前年度相似,其必要性及合理性顯待審酌 一六、派員出國及赴大陸計畫變更比率過高,計畫規劃及執行顯欠嚴謹,允應依節約原則覈實檢討計畫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