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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編號:105232
  • 一、解繳國庫11億餘元以支應航港局運作經費,與基金設立目的及相關法規恐有未合,允宜合理規劃基金財源及解繳國庫作業,以杜爭議
  • 二、近2年度基金收支均呈短絀,允宜依基金財務狀況及我國港埠發展實需,審酌各項工程計畫之迫切性及必要性,推動各港區建設計畫
  • 三、專業服務費較以前年度增加,惟部分委辦計畫非屬基金法定支用範圍,預算籌編未盡妥適,建議酌減
  • 四、收入來源以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為主,編列公共關係費300萬元未符行政院所定基金用途,且欠缺必要性與合理性,建議予以刪除
  • 五、擴增辦公處所而增加水電費,允宜審酌業務量並依撙節原則,確切評估其擴增之妥適性並積極控管水電費支出
  • 六、近2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均辦理變更,計畫規劃及執行顯欠嚴謹,允宜審酌業務實需,確實檢討106年度出國計畫之必要性
  • 七、「臺灣國際商港建設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尚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定未合,並應詳列各項子計畫內容,俾利外界查閱監督及本院審議
  • 八、澎湖港埠及布袋港埠建設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定未合,且本期預算執行情形均欠佳,允應檢討改進
  • 九、賡續編列「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53億餘元,占基金年度總收入逾6成,允宜審酌工程進度,核實檢討預算需求
  • 一0、「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執行多年,二度延展完成期程,工程執行控管機制亟待研謀強化
  • 一一、部分商港服務費已欠費多年,允應檢討改善徵收及催繳程序,以維政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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