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0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周春梅 編號:105205 壹、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多數資金未有效運用以產生孳息,宜檢討改善,俾增裕收入 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空氣污染防制工作,惟部分縣(市)政府執行率偏低,且污染陳情案件數逐年增加,亟待檢討改善,以提昇基金資源運用成效 三、空氣污染管制措施推動多年,惟對影響細懸浮微粒濃度主要污染源之防制成效有限,亟待檢討精進,俾提升空氣品質改善成效 四、細懸浮微粒污染問題影響國人健康甚劇,惟未針對國內污染源減量及境外傳輸影響,尋求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恐無法有效改善 五、環保署及地方環保機關空氣品質管理人員出國研習與專業訓練經費,不宜由空污基金支應,以恪遵該基金專款專用於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之原則 貳、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部分) 六、事業廢棄物產生量仍逐年增加,源頭減量計畫推動成效不彰,允宜檢討改善 七、部分資源回收物稽核認證率偏低,允應積極控管流向,以避免造成環境危害 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八、污染列管場址中尚未解除列管者逐年增加,允應強化監督及考核機制,俾落實污染場址之整治 肆、水污染防治基金 九、水污染防治費徵收進入第二階段,補助地方政府經費作業規範允宜儘速訂定,俾利執行績效考核有所依循 伍、環境教育基金 一0、環保產品品項缺乏多樣性、銷售通路不足,致環保集點制度實施迄今,民眾參與率低,亟待檢討精進 陸、溫室氣體管理基金 一一、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業已公布施行,相關行動綱領及推動方案允宜儘速研訂,確立權責分工分層推動,俾逐步落實政府減碳承諾 柒、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部分) 一二、基金劃分信託與非營業兩部分並無法源依據,牴觸預算法相關規定,應予裁併,回歸原建制 捌、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 一三、宜妥善規劃基金存款之往來銀行、存款種類及存款期間,以增加利息收入,縮減年度收支缺口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