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交通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交通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編號:105164
  • 壹、民航事業作業基金

    • 一、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資金需求高達1,397億餘元,修正計畫尚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定不符,核有未當
    • 二、松山機場105年度及106年度購置多筆土地,計畫總經費高達115億元實屬龐鉅,應俟「松山機場2030年整體規劃」等計畫核定及各界達成共識後統籌辦理,俾利資源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
    • 三、104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低於4成,亟待檢討改進,並審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
    • 四、國際機場建設發展之利益未能為全民共享,另訂五成比率挹注其他基金,尚欠妥適
    • 五、各機場航空站允宜與時俱進彈性調整經營型態,以有效面對不同旅客與航空公司之差異化需求,並增加收入
    • 六、桃園航空客運園區污水處理廠自94年度驗收後閒置迄今,虛耗公帑,洵有未當,允應積極協調移交接管事宜
  • 貳、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 七、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未償債務餘額逾2千億元,允宜積極檢討國道通行費費率公平性及合理性
    • 八、通行費收入欠費及無法追討案件金額頗鉅,應積極研謀改善
    • 九、新增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預計於10年內完成1,169座橋梁工程,實屬龐巨,允宜積極辦理
    • 一0、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第二階段環評作業尚未完成,相關計畫未獲核定前即逕先編列預算執行,與法未符且有欠妥適
    • 一一、出國計畫分由國外旅費及不同工程計畫之工程管理費支應,難謂符合原工程計畫之需,妥適性待酌
  • 參、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

    • 一二、高鐵基金累積短絀及負債龐鉅,應建立管控機制定期檢討評估其自償能力,以免增加政府未來財政負擔
    • 一三、高鐵永續經營投資計畫之修正財務計畫與高鐵五站區事業發展用地及新竹專二招商計畫,尚未核定,相關開發作業允宜積極辦理
    • 一四、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等計畫執行績效欠佳,允應加強改善
    • 一五、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將於106年度屆期,雲林站及桃園站之補助計畫,允宜積極辦理
  • 肆、觀光發展基金

    • 一六、新增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定不符,有欠妥適
    • 一七、觀光基金國際宣傳經費高達20億餘元,應加強相關配套措施並兼顧旅遊品質與安全,俾利觀光市場永續發展
    • 一八、近3年來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執行率偏低,允應衡酌實際支用情形,覈實編列預算
    • 一九、觀光發展基金與觀光局所轄業務多所重疊,應依預算法及本院決議檢討裁撤,相關經費改由公務預算支應,俾符法制
    • 二0、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績效不彰,應切實檢討調整,建議本項經費暫緩編列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