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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教育部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5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馮于容 編號:105154
  • 一、教育經費法定比率提高較上年度增編180億餘元之計畫(經費),多涉長期負擔,允宜考量財政能力及業務急迫性與必要性,妥為規劃,並定期公開業務推動情形及潛藏負債金額,以利本院委員審議及各界監督
  • 二、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首年試辦即按5,000人編列預算,恐難達成目標;計畫期程至110年度止,允宜依預算法規定列明計畫總經費等資訊,俾利本院委員審議
  • 三、教育部允宜定盤點既有計畫之推動情形作為新南向政策各項目標值之衡量基準,並建置各項工作之定期公開統計資訊,以利績效評估及掌握實況
  • 四、新增教學創新試探等計畫共18億元,惟多項計畫之細部規劃尚在進行中,允宜儘速研訂具體量化目標值,俾利評估計畫成效
  • 五、編列25億元充裕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之收入,較該基金全年度用途2億元高出11.5倍,允宜衡酌中央政府整體財政能力檢討本項預算規模,俾減輕財政負擔
  • 六、評估私校退場轉型之學校整體平均註冊率指標,尚無公開資訊,允宜研議公開
  • 七、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方案執行率不高,允宜審酌實際執行情形覈實編列本年度預算;另相關條例尚未送本院審議,不利私立學校退場與轉型,允宜加速推動
  • 八、大專校院學費調漲收入之支用計畫包括弱勢助學機制,形同由學生(或家長)分擔相關助學經費,為免加重學生(或家長)之負擔,允宜檢討
  • 九、大專校院學生學貸人數中私校生占8成,信保基金代償餘額持續累增,我國高等教育資源反所得重分配現象仍亟待政府研謀改善
  • 一0、未具本職大專校院兼任教師優先適用勞動基準法,為保障教師權益,允宜掌握各縣市高中職以下未具本職之各類教師人數及相關經費資訊,俾利後續規劃
  • 一一、採商業保險模式提高具危險活動學習型兼任助理之保障,立意雖佳,惟恐不符學生期待,允宜研議有效方案,俾順利解決爭議
  • 一二、彈薪方案推動多年以留才為主,未能有效發揮攬才功能,允宜檢討改善
  • 一三、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等大型競爭型計畫屆期展延之預算共編列116.78億元,允宜儘速提出各計畫之整體考評結果,俾利重新構建我國高教發展藍圖
  • 一四、對違反學術倫理之教師處分結果採取縮小副知範圍之作法,不利杜?違反學術倫理情形,允宜檢討改善
  • 一五、財團法人私校興學基金會業務甚微功能有限,教育部允依本院決議檢討其存續之必要性,研議改善方案,協助私校擴充財源
  • 一六、教育機關長期自學校借入教師辦理常態性業務,影響教學與學生受教權益並增加財政支出,允宜儘速依本院決議檢討改善,以維教育制度健全
  • 一七、政府負擔私立學校教師退休及撫卹金額龐大,允宜納入年金改革一併檢討,俾符全面性、合理性及公平性
  • 一八、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校院占用職缺及支領雙薪,不利改善大專校院專任教師老化情形,教育部允速提出有效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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