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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考試院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編號:105179
  • 壹、考試院

    • 一、公務人員陞遷、訓練恐未衡平兩性平權,有關性平及人權教育訓練亦有待強化,允應檢討性別平等計畫之執行成效
    • 二、考試院及所屬尚有列管之超額人力,卻僱用非典型人力多人辦理一般行政工作,恐未有效運用現有人力並積極予以轉化移撥
    • 三、例行性編列考試委員國外考察預算,惟預計前往國家含糊以歐美亞概括,難以評估預算編列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亦不符計畫及零基預算精神
  • 貳、考選部

    • 四、近年辦理高普考試及特種考試部分類科有連續5年不足額錄取,以及不足額錄取比率超過5成現象,宜檢討改善
    • 五、興建國家考試園區之事前規劃及經費運用效率欠佳,允宜積極解決土地遭占用事宜,並全盤考量興建該園區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 六、原由各機關分攤補助醫師及牙醫師臨床技能測驗(OSCE)經費,惟移列公務預算後即全數由考選部負擔,不甚合理,且所編預算亦屬偏高
  • 參、銓敘部

    • 七、軍公教人員退撫新、舊制度之未來或有給付責任逾7兆元,允宜衡平各類職域退休保障,妥適設計退休制度
    • 八、我國軍公教人員退休年齡較世界先進國家為早,退休所得替代率相對偏高且計算方式各異,允宜參酌OECD標準衡平檢討調整
    • 九、軍公教18%優惠存款制度雖經多次合理化措施調整,惟未依環境變遷全面修正,致政府負擔仍鉅,允應持續檢討改革
    • 一0、政務人員及司法官現行年金制度甚優渥而欠合理,允應同步檢討,以避免年金改革失之衡平,導致成效受限
    • 一一、黨職併公職之退休年資宜漸進處理,並強化資訊提供之完整性,以利決策參據,及符合公平正義
    • 一二、軍公教月退撫給與採每半年預發制度,名實不符且增債息並減少基金收益,造成溢發金額龐大及潛藏國庫損失風險
    • 一三、公務員服務法之旋轉門條款未盡周延,造成差別待遇及監督者角色逆轉等未盡合理現象,允宜修法補強
    • 一四、政務人員退職再任雙薪規範與退休公務人員不同且更寬鬆,恐未盡公允
    • 一五、頒發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所衍生之選拔、表揚、宣導等經費支出,恐過度鋪張而未符撙節原則,允宜檢討減省
  • 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一六、近年重複邀請相同專家學者辦理訓練及進修業務之比率偏高,允宜廣納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參與,俾增益跨域學習及完善文官培訓制度
  • 伍、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 一七、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辦理「建物結構補強修繕工程」進度欠佳,所編跨年期經費亦未顯示預算全貌,有待改善(正)
  • 陸、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一八、擬建置基金監理e化平台之功能,似與基金管理會已建置之資訊系統雷同,允宜建立資訊共享及資源整合機制,俾降低監理成本
    • 一九、基金監理會之委員同屬政府部門且具從屬關係,缺乏外部專家學者參與,其由代理人出席會議占5成以上,恐弱化監理功能
  • 柒、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 二0、現行國庫撥補機制恐影響投資贖回決策,宜檢討妥謀應對之策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