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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4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洪勝堯 編號:104236
  • 一、現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有關眷村強制改建之規定,業經司法院解釋未周妥顧及不同意改建之原眷戶應有權益,允應儘速檢討修正
  • 二、臺北市「政校後勤區」眷村改建案遲至104年4月底始完工,較核定期程延宕過久,不利眷戶安置,其間涉諸多缺失,允應檢討究責
  • 三、規劃以租賃方式活化利用位於雙北市精華地段之眷村改建未出售零星餘戶及店舖,惟所編租賃收入偏低,允應核實估列
  • 四、為價售零星餘戶予現役志願役官兵新增辦理售前修繕計畫,異於以往依現況點交之作業常態,而有差別待遇及圖利之嫌,且與相關規定未盡相符,建議予以減列2,300萬元
  • 五、眷村改建基地已完工商業服務設施(店舖)處分過於緩慢,宜積極辦理標售以利基金籌措償債財源並避免資源閒置
  • 六、眷村文化保存區選定後,保存眷村文化之開辦進度緩慢,宜輔導各地方政府儘速辦理
  • 七、部分眷村文化資產活化促參案已確定無法於105年度辦理,所編列之「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預算允應核實減列
  • 八、業務外費用於「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科目編列之土地租金核有誤(溢)編情事,宜酌予減列46萬2千元
  • 九、償還借款規劃優先償還利率較低者,不符財務管理原則及相關規定,所編利息費用宜酌予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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