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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104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馮岑岑 編號:104250
  • 一、存款保險費率未能忠實反應各類金融機構之經營風險差異,有違公平原則,允宜檢討現行費率之合理性
  • 二、自103年7月起,銀行業營業稅稅款已非專款撥供存款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之用,惟目前準備金比率僅0.29%,遠低於法定目標2%,亟待研謀對策以充實準備金
  • 三、民事追償案件尚有21件仍於審理中(約282.3億元),已勝訴判決案件實際受償金額僅占3.42%,實有待提升民事訴訟與求償績效,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 四、現行存款保險部分規定仍有未妥之處,存保公司及金管會允宜儘速研議修正相關法規,以落實保障存款人權益,並符合國際相關規範之精神
  • 五、宜於兼顧安全性原則下,妥謀提升資金之運用效能
  • 六、近年「金融保險收入」編列數有低估現象,未能忠實反應實際業務狀況,允宜參照過去實績與市場趨勢核實編列
  • 七、以強制納保之保費收入與利息收入為計算基礎提撥職工福利金,顯不合理,宜檢討改按下限標準提撥,建議酌予減列429萬元
  • 八、近年專業服務費預算執行率偏低,宜依業務實際需要,核實編列
  • 九、近年存保公司「超時工作報酬」決算數均未逾930萬元,105年度編列數1,274萬2千元,顯有寬列,允宜依實際業務需求核實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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