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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4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編號:104258
  • 壹、就業安定基金

    • 一、雖已參與推動執行促進青年就業方案,惟青少年失業率仍居高不下,允應進行跨部會協調合作,俾提高青年勞動參與率
    • 二、明師高徒計畫遭外界質疑恐有學員權益受損等情事,允應檢討及建立周延之計畫執行方式,並落實後續追蹤訪查機制
    • 三、婦女及中高齡勞動參與率偏低,允宜檢討參與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之執行成效,以有效提升該等族群勞參率
    • 四、勞工教育學苑近年來入不敷出,允應研謀提高使用率,以強化運用效率
    • 五、民間訓練機構及地方政府辦理職前訓練部分班次成效欠佳,亟待強化審核,以增加就訓者之就業機會
    • 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經審計部提出庇護性就業之職業轉銜機制有待落實,庇護工場營運狀況多不理想之審核意見,亟待強化配套措施
    • 七、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再就業比率連年下降,允應強化追蹤輔導服務,以促進參加者穩定就業
    • 八、創業貸款政策實施多年,惟申貸件數及金額逐年減少,致促進就業效果有限,亟待檢討強化配套措施
    • 九、新增勞動及安全衛生巨量資料分析及運用計畫、智慧型安全及健康監控應用技術計畫,惟未經跨部會討論,不利資源整合運用
    • 一0、社福外勞來源國集中度甚高,加以本國照顧員仍有4成未就業,不利長照體系人力之建立,允應研謀改善
    • 一一、為確保雇主依法定期檢視並提足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勞動部允應督促地方政府加強查核,以確保勞工權益
    • 一二、邇來實施無薪假之事業單位略有增多,允應注意後續可能發生之大量解僱情事,落實預警通報查訪機制,並採取勞工權益保護措施
  • 貳、政府基金綜合部分

    • 一三、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之基金國內外委外經營之短期績效波動高、中長期則偏弱,允宜全面檢討受託機構投資策略及整體資產配置效率,以維護基金權益
    • 一四、勞動基金運用局委託代操基金集中於少數投信,惟近年迭發生委外代操弊端,允應重行審視遴選及監督作業之妥適性,以維護基金權益
  • 參、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 一五、配合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允應完善勞保相關配套措施,以確保學校助理之勞工權益
    • 一六、勞保局作業基金(勞保業務部分)財務缺口龐大,允應儘速研謀對策,並持續溝通年金制度改革方案,以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
    • 一七、職業工會及會員、漁會會員勞保欠費之情況待改善,允應加強對職業工會及漁會之監督,以降低欠費
    • 一八、連續兩年度匡列投資不動產額度50億元,惟決策過程未擬具投資計畫及盈虧之估計,且未於預算書揭露相關資訊,不利本院預算審議及外界監督
    • 一九、臺北市及高雄市政府積欠勞保(含就保)保費尚未全數償還,允應持續追討欠費,以維財務健全
  • 肆、勞工退休基金(舊制)

    • 二0、舊制勞退基金代辦績效獎金與操作績效無直接相關,不利激勵代辦人員提昇基金之運用績效
  • 伍、勞工退休基金(新制)

    • 二一、勞工退休金欠費及註銷金額逐年增加,允應積極辦理催收,並積極推動勞工權益之保障機制
  • 陸、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二二、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後,基金墊償範圍將隨之擴大,為健全該基金之財務,允應加強催收墊償款項之成效
    • 二三、允宜加強雇主未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催收,以確保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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