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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10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交通部10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3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3160
  • 一、台灣高鐵公司財務問題延宕多年,倘今年底未能改善,恐有破產之虞,允宜儘速提出具體因應方案,並審慎注意政府權益之保障
  • 二、依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建置及營運契約對遠通公司處以5.51億元之懲罰性違約金,惟多提起法律訴訟中,允宜檢討合約執行之控管機制,以維公權力
  • 三、國道全面實施計程電子收費制後,導致平均每日通行費收入下降、差別費率試辦成效不彰及通行費追討等問題,允宜積極研謀因應之良策
  • 四、我國自由貿易港區推動成效未如預期,允宜積極檢討各港區產業定位及招商機制,以利發展
  • 五、編列出售中華電信持股計畫,將使公股低於所定最適比率,且喪失未來穩定配息收入之機會,允宜審酌其成本收益
  • 六、自由貿易港區廠商審查收入較上年度減少7成,並遠低於績效目標值,預算籌編及對於自貿港區政策之推動,顯欠積極覈實
  • 七、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未徵數頗鉅,允應依法儘速督促催繳,以維護公權力
  • 八、派員出國旅費及教育訓練費增加,與行政院所定緊縮原則未符,建議減列,以資撙節
  • 九、離島海運交通補貼原部分由離島建設基金負擔,104年度改為交通部全額編列預算,允依撙節原則檢討現行補貼措施之實施成效
  • 一0、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畫經費增加,惟近年道路交通事故肇事率及女性死亡比率均呈上升,性別影響評估及績效考核機制,亟需積極檢討改進
  • 一一、航港局預計增加員額127名及人事費8,740萬7千元,允依組織精簡及人員精實之原則,審慎檢討人力增加之必要性
  • 一二、航港局就被占用或未利用土地,允宜強化清理,確無公務使用需求者,允應移交財政部統籌管理,以維政府資產之有效運用
  • 一三、審酌機場公司資金狀況及有關第三航廈等計畫之預定辦理進度,尚無政府挹注資金之急迫性
  • 一四、7項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104年度編列預算高達73.98億元,與預算法規定未符,實有未洽
  • 一五、部分鐵路建設計畫工程期程即將屆滿,惟工程進度仍呈落後,允宜檢討並強化工程進度之控管作業
  • 一六、多項捷運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率甚低,累積待執行預算逾千億元,允宜審酌工程進度,覈實檢討104年度預算需求
  • 一七、臺灣地區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年至105年)已逾總執行期程之一半,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交通部對於國內商港之規劃建設,顯欠積極覈實
  • 一八、交通部及所屬派用人員逾千人,且部分人員之進用與派用人員派用條例之規定有悖,允宜通盤檢討改善
  • 一九、長期向所屬國營事業借調人員,且大多非擔任專業性、科技性等職務,應檢討繼續借調之必要性
  • 二0、部分所屬機關尚未完成組織法制化作業,與相關法律及預算編製規範,容有欠符,亟待積極研謀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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