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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3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3253
  • 一、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歷年盈餘主要來自販售故宮委託代銷之文物商品,核屬國家財產收益,應繳回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
  • 二、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長期代銷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商品,致基金重要營運功能盡失
  • 三、贈送樣品經費編列50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1倍,建議本撙節原則減列200萬元
  • 四、委託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銷售出版品及文物仿製品,酬金給付標準建議調降為商品定價之30%,爰刪減一般服務費5,864萬元
  • 五、因應故宮南院104年度開館試營運增編活動外包費及相關專業服務費,應本撙節原則支用,另專業服務費建議酌減30萬元
  • 六、增新臨時人員薪資355萬7千元,惟基金逾9成商品銷售係委託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代銷,且無新增業務,建議應予刪除
  • 七、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餐飲委託業務,應將盈餘繳交基金數額於預、決算書揭露,並明確規範出租場地之修繕事宜,以杜爭議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