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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建設基金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航港建設基金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3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3266
  • 壹、綜合部分

    • 一、航港建設基金所收之商港服務費具特別公課屬性,用途允應以法律明確定之,以為適法
    • 二、商港服務費之收支情形應於該基金詳實表達與說明,俾落實商港法所定應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之規定
    • 三、解繳國庫16億餘元以支應航港局運作經費,與基金設立目的及相關法律規範精神,恐有未合,允宜審酌基金財務運作情形,合理規劃基金財源及解繳國庫作業,以杜爭議
  • 貳、基金來源部分

    • 四、僅以臺灣港務公司營業收入計收權利金,顯欠合理,宜納入該公司調整港勤業務另成立港勤子公司之影響數
    • 五、提供土地予臺灣港務公司使用之租金費率過低,允應檢討調整
  • 參、基金用途部分

    • 六、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年-105年)修正案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未符,並應確實依商港法規定審酌該基金調增分攤經費60億餘元之合理性
    • 七、部分國際商港建設計畫進度落後,辦理計畫期程展延,允宜強化工程進度之控管作業
    • 八、基金短絀擴大,105年度跨年期專案建設計畫所需經費之不敷數預計高達58億餘元,允應審酌各項工程計畫之迫切性及必要性
    • 九、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修正計畫總經費增加高達63億餘元,允應審酌高雄港之未來發展,覈實評估其必要性及效益性
    • 一0、高雄港前鎮商港區土地開發計畫因土地取得問題,該基金辦理停支預算13億餘元,計畫規劃及預算籌編作業顯欠周妥,允應檢討
    • 一一、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年-105年)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逾4億元預算閒置未執行,允宜審酌計畫進度,覈實檢討104年度預算需求
    • 一二、專業服務費較以前年度增加,允依商港法檢討部分委辦計畫由航港建設基金支應之合理性
  • 肆、資產部分

    • 一三、部分長期墊款不符基金用途,且已懸列多年,允宜積極協調內政部營建署編列預算歸墊,以善盡基金管理之責
    • 一四、部分商港服務費已欠費多年,允應檢討改善徵收及催繳程序,以維政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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