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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0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內政部10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3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3161
  • 一、歷年來已耗費鉅資協助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現今對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解編,宜考量整體開發之妥適性,以杜炒作
  • 二、對各級政府已耗費鉅資徵收取得,卻尚未依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內政部宜本中央主管機關之責,積極妥處,並建立相關土地徵收考核追蹤機制
  • 三、兩公約已施行多年,內政部對於與性別影響有關之預算評估及人權保障之提升,均尚待強化落實
  • 四、地方行政區之劃分涉及國家資源分配,並影響受調整地區內人民之權利義務,宜依憲法規定加速推動行政區劃法之立法
  • 五、近年來都市計畫之新增與擴大係以配合經濟發展之特定區開發為主,宜全面檢討其合理性及必要性,俾兼顧公益與人權之保障
  • 六、對所轄基金來源仰賴國庫撥補及業務單純之特別收入基金,宜參據本院決議及審計部審核意見,積極檢討裁撤
  • 七、電子戶籍謄本推動迄今已逾10年,宜積極檢討依法收取規費之相關事宜
  • 八、尚有4件補助地方政府興建之公共設施處於低度使用甚或閒置狀態,除應加強督導辦理活化外,亦應強化補助計畫審查機制
  • 九、同為強化地籍清理績效,民政司所辦理地方承辦祭祀公業及神明會業務人員講習,宜檢討與地籍清理人員講習合併辦理之可能性,以撙節開支並達綜效
  • 一0、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自102年度開辦以來,執行率不佳,宜審酌以往實際執行量能,酌予減列104年度預算數
  • 一一、連續2年編列預算赴大陸考察殯葬產業之投資環境,非屬必要,建議104年度所列預算9萬8千元如數減列
  • 一二、耗資20億餘元建置之新一代戶役政資訊系統甫於103年初上線,104年度軟硬體設備維護費即高達1億餘元,原規劃設計顯欠周延
  • 一三、新增辦理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核有未洽
  • 一四、國土測繪中心新增辦理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本項業務依法應屬地方政府權責,建議回歸地方辦理
  • 一五、自然人憑證開辦10餘年來,民眾應用系統之使用人次仍低,且到期續卡率未達6成,推廣成效仍待加強
  • 一六、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已邁入第10年,對社經資料庫之整合運用宜加強,以期達預定目標
  • 一七、國土資訊系統資料倉儲及網路服務平台已完成基礎架構之建置,惟加盟節點仍以政府單位為主,後續宜加強產業與學界之參與
  • 一八、中央政府除每年度補助農保保費約200餘億元外,尚需撥補其虧損,累計撥補已逾千億元,未來尚有1,485億元之潛藏負債,內政部宜積極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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