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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3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3254
  • 壹、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 一、空污基金多數資金未產生孳息,財務資源未有效運用,宜檢討改善
    • 二、細懸浮微粒之監測經費頗鉅,惟若未針對國內污染源減量及境外傳輸影響,尋求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恐無法有效改善
    • 三、二行程機車到檢率偏低,應加強路邊攔檢,以儘速淘汰
    • 四、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資料與會議紀錄應予公開,以利全民監督
    • 五、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宜檢討經費核配原則並覈實審核,以提昇基金資源運用成效
    • 六、廟宇焚香者眾,造成空氣品質不良且有礙人體健康,宜積極宣導減香禁香,以移風易俗及減少焚香數量,改善室內空氣品質
    • 七、推動河川揚塵防制工作,允宜兼採短期暨長期防制措施,以逐步擴大成效,解決民眾之苦
    • 八、空污基金編列支應毒災應變小組委外建置經費,允非合宜,宜回歸公務預算支應
    • 九、宜完善設置電池交換系統配套措施,以利電動機?之推廣
    • 一0、環保署及地方環保機關空氣品質管理人員出國訓練與研習經費,不宜由空污基金支應,以恪遵該基金專款專用於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之原則
  • 貳、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部分)

    • 一一、部分資源回收物稽核認證率偏低,允應積極控管流向,避免造成環境危害
  • 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 一二、尚未解除列管之公告污染控制場址及整治場址達2,597處,仍應加強辦理整治,以減少其污染危害
  • 肆、水污染防治基金

    • 一三、水污染防治基金逕以半年度為編列基準,低列水污染防治費之徵收收入,難謂適法,允宜採全年度基準估列
    • 一四、宜積極研議開徵家戶水污費,以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並利水污染防治及污水下水道建設經費之籌措
  • 伍、環境教育基金

    • 一五、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部分關鍵績效指標,缺乏挑戰性,難以發揮指標激勵作用
  • 陸、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部分)

    • 一六、基金劃分信託與非營業兩部分並無法源依據,牴觸預算法相關規定,應予裁併,回歸原建制
  • 柒、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

    • 一七、清潔人員發生職業災害意外頻傳,應加強清潔人員勞工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以保護執行職務之安全
    • 一八、宜妥善規劃基金存款之往來銀行、存款種類及存款期間,以增加利息收入,縮減年度收支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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