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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3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3260
  • 一、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部分規定涉牴觸、逾越母法或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允應儘速檢討修正
  • 二、部分眷村改建工程未依核定計畫於102年底前完成,且其中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案將延宕至104年2月,不利眷戶安置,應予檢討究責
  • 三、眷村改建工程已幾近全部完工,且安置眷戶相關業務量亦顯有減少,所進用契雇人力宜配合檢討減雇
  • 四、近年為待售餘屋及店鋪編列之保險費均未執行,本年度仍持續編列,允應依業務計畫之實際需要,檢討覈實編列
  • 五、眷村文化保存區選定後,保存眷村文化之開辦進度緩慢,宜輔導各地方政府儘速辦理
  • 六、眷村改建基地已完工商業服務設施(店鋪)處分過於緩慢,宜積極辦理標售以利基金償債財源籌措並避免資源閒置
  • 七、以過高之短期融資利率估列利息費用,宜酌予減列
  • 八、業務外費用於「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科目編列之土地租金未覈實編列,宜酌予減列1,723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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