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司法院主管九十二年度預算案評估 日期:9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1108 壹、司法院主管 一、司法院對預算員額部分,宜予審慎研酌配置等相關措施,是否妥適 二、預算編列增購大型警備車,似宜暫緩購置 三、司法第二大廈非實際已發生契約責任部分,宜請審酌須否如數編列 四、預算員額編列宜按實際需求,俾免虛列人事費額度 五、部分機關尚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宜積極進用,落實政府社會福利政策 六、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制度公平性頗受質疑,宜再檢討 七、司法官優遇制度不符公平原則,宜檢討修正 八、司法官評鑑應予法制化,並建立不適任法官淘汰制度 九、非主管之法官不宜支領主管職務加給 十、特任人員不宜比照法官支領司法專業加給 十一、法官助理宜加強專業訓練,俾發揮其應有功能 十二、各級法院司法官調辦司法院服務者,宜儘速歸建以補法官不足 十三、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宜儘速再協調委員審議,以保障被付懲戒公務員之權利 十四、候補法官之服務成績應嚴予考查,並確實依法淘汰,以確保其日後裁判品質 十五、法官助理離職率偏高,且員額配置似有未當,宜研謀改善 十六、司法規費徵收標準提高,宜以修法方式處理 十七、冤獄賠償法之賠償求償權規定,宜切實執行 十八、司法官優遇預算歷年執行率偏低,宜覈實編列 十九、法官職務宿舍、單身宿舍配住率仍低,宜積極研謀改善 二十、加班值班費編列,宜依相關規定減列 貳、司法院 二一、人事費宜覈實編列,使經費作更有效之運用 二二、法官、女法官協會為社團法人(社會團體),年年編列預算補助似有所不宜 二三、大法官年年出國考察,宜避免淪為變相福利或觀光之旅 二四、繼續性經費編列方式,宜依預算法規定辦理 二五、國家古蹟之法院建物籌設為「司法文物陳列館」,是否妥適,宜再斟酌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