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行政院農委員會主管九十二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1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1174 壹、前言 貳、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一、該會「特別收入基金」不當簡併及歸類,違反預算法及有關學理,顯有不當 二、「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不當編入附屬單位預算,造成政府財政及基金監管違失頻傳 三、多項業務跨列該會「單位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影響計畫完整性,允宜改善 四、同樣性質業務,不當分列於「特別收入基金」及「作業基金」,宜儘速調整歸列 五、該會非營業基金數額過多,造成業務負擔,與政府革新方向背道而馳 六、該會非營業基金用人體制紊亂,宜積極檢討改善 七、「農業發展基金」中混雜有「作業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性質之業務,極為不當 八、「糧食保價收購業務」移往財政部,造成政府舉債管理之漏洞 九、國庫未足額撥補農業發展基金虧絀數額,另減作工作績效不彰,無法減輕國庫負擔 十、糧食保價收購業務出售價格編列不當 一一、「糧食保價業務」相關「糧政業務」之行銷、管理支出編列數額鉅幅成長,實有不當 一二、進口食米後,恐將增加「糧食保價業務」虧絀情形,宜早籌謀因應 一三、糧食保價收購業務預算編列未適正表達,有虛增本年度費用之嫌 一四、漁業發展基金業務應重新分類為公務預算及作業基金,俾積極監督其執行績效 一五、自然生態保育基金宜改還列公務預算,有關支出目標未設衡量指標考核,顯有不當 一六、自然生態保育基金編列數未依監察院糾正案予以改善,顯有不當 一七、宜酌增造林基金收入數,俾激勵該會積極辦理有關取締及開闢財源業務 一八、造林基金新植林目標設定過低,宜考量予以增列 一九、宜積極辦理漁產平準業務,俾造福相關漁民 二0、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宜改列入單位預算辦理,另利息補貼數偏高,宜予酌減 二一、宜提出三至五年分地區細項之先期調整農業政策,俾實質長期保障農民生活 參、農業作業基金 二二、「林務發展基金」項下之「造林貸款業務」宜移列「造林基金」辦理 二三、「林務發展基金」中租賃收入編列數之合理性,恐有疑問 二四、「林務發展基金」未依各遊樂區設置經營績效考核管理機制,顯有未當 二五、輸儲業務(載客貨運輸)績效不彰導致「林務發展基金」經營績效不佳,應積極改善 二六、「林務發展基金」部分林管處經營績效不佳,顯有不當 二七、宜酌增「林務發展基金」勞務收入數,俾達激勵目標 二八、「山坡地開發基金」之貸款業務執行成效不佳,宜加強辦理 二九、「山坡地開發基金」僱用大量臨時人員辦理放領業務,大幅減低基金經營績效 三0、「山坡地開發基金」部分支出有高編之嫌,宜酌予刪減 三一、「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推廣效益不彰,宜訂定技術研發成果銷售目標,積極辦理 三二、應達成「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銷貨收入預算數,並積極增加基金經營績效 三三、為增加「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經營績效,宜酌刪行銷及管理費用高編數 三四、「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推廣效益不彰,有關技術研發成果無法實質落實於農民 三五、落實推廣責任,減抑費用支出,增加「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經營績效 三六、「畜產改良作業基金」以往漏列基金用人支出,扭曲基金經營效益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