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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九十二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九十二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1140
  • 壹:綜合部分

    • 一、六年國發計畫「公共工程資訊系統」編列粗略,影響本院審議
    • 二、統一發包中心驟然實施,有牴觸預算法及違反採購法「權責合一」精神之嫌
    • 三、宜審慎編列公共工程預算,俾提升資源運用效益及工程品質,並避免排擠效果
    • 四、公共工程委員會監管公共工程缺失頻傳,宜修正有關表報控管疏漏,俾達成施政目標
    • 五、現行分包規定對提昇公共工程品質顯有不足,宜予檢討辦理
    • 六、「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第二期特別預算」該會執行率嚴重落後,宜檢討改善
  • 貳:歲入部分

    • 七、該會「供應收入」編列偏低,宜予酌增
  • 參:歲出部分

    • 八、該會用人未依本院決議辦理,宜續檢討改善
    • 九、「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業務」之兼職酬金成長幅度極大,有控管不當之嫌
    • 十、「一般事務費」編列數成長比率過高,顯欠合理,宜酌予刪減
    • 十一、預算書未列示「委辦費」編列說明,部分計畫編列必要性恐值商榷,顯有不當
    • 十二、「資訊設備」編列金額鉅大,編列說明有牴觸預算法第三十七條情形,顯有未當
    • 十三、「政府採購資訊體系」建制期間業已長達六年,宜儘速完成,俾節省公帑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