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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經濟作業基金九十二年度附屬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經濟作業基金九十二年度附屬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1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1172
  • 壹、綜合問題

    • 一、「推廣貿易基金」及「能源發展基金」宜恢復單位預算型態編列
    • 二、計畫型資本支出金額鉅大,卻以補辦預算方式辦理,顯有不當
  • 貳、推廣貿易基金

    • 三、國有財產出租所收取之權利金收入編列於特種基金,顯有不當
    • 四、應由經濟部單位預算負擔之鉅額國外出差旅費改由推廣貿易基金編列,顯有不當
    • 五、委託外貿協會辦理之經費過高,應予分散或評估其執行效益
    • 六、「台北世貿中心南港展覽館用地」購置至今,閒置迄未依計畫興建
    • 七、「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與「石油基金」疊床架屋,應檢討該基金之存廢
    • 八、「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用人費由中油及台電支付,顯有不當
  • 肆、石油基金

    • 九、建立「政府安全儲油」計畫,非執行能源安全之唯一手段
    • 十、儲油方式應妥善規劃,以降低儲油成本
  • 伍、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 十一、補助保二總隊駐 警之費用,經濟部單位預算卻以「投資」科目編列,顯有不當
    • 十二、高雄地區倉儲轉運專區之執行期程過長,宜加速辦理,以利我國經濟發展
    • 十三、轉投資台灣絲織開發公司之股權為百分之四十八,有規避國會監督之嫌
  • 陸、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

    • 十四、積欠榮民工程公司等工業區土地開發款項應及早清償,並應計入公共債務
    • 十五、土地租金優惠措施將造成該基金嚴重短絀,卻未由工業局編列預算補貼,顯有不當
    • 十六、應重新檢討工業區之開發,以免浪費公帑
  • 柒、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 十七、「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業務單純,可檢討併入公務預算
    • 十八、轉投資「廣陽中小企業開發公司」連年發生虧損,官股代表應盡監督之責任
    • 十九、融資保證業務風險極大,應注意風險控管
    • 二十、補助創新育成中心之金額逾二億元,應建立一套補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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