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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主管非營業基金九十二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衛生署主管非營業基金九十二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1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1167
  • 壹、健康照護基金

    • 一、各分基金性質皆有不同特性,宜按其特性分割為合適之特種基金
    • 二、菸害防制工作預算運用未當,有待改進
    • 三、衛生保健計畫預算編列內容不妥,應予檢討或減列相關預算
    • 四、醫療發展基金應對尚未完成補助貸款之醫療院所檢討其存續
    • 五、全民健保紓困基金未償還之案件與金額比例甚高,宜訂定補救措施
    • 六、藥害救濟業務應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將補助方式改為委託,以符法制
  • 貳、醫療藥品基金

    • 七、署立醫院經營成效已有進步,惟胸腔病院績效較差,增加政府補助款,有待繼續改善
    • 八、署立綜合醫醫師缺額率偏高,為營運困難之主因,有待加強改進
    • 九、非醫療人力及人事成本比重偏高,宜加強提昇人力生產力及減少人事成本
    • 十、醫療成本偏高,需繼續加強控制以減少政府補助
    • 一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執行進度大多落後,宜加強執行能力
  • 參、管制藥品管理局製藥工廠作業基金

    • 一二、製藥工廠銷貨成本率偏高,宜減列
    • 一三、製藥工廠宜視銷售與庫存量而製造適當量,以免生產過多或不足
  • 肆、醫療服務業開發基金

    • 一四、基金成立後均未發揮功能,形同虛設,宜檢討其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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