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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九十二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九十二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1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1176
  • 一、依該基金之業務性質,宜改編列為單位預算型特種基金
  • 二、特別預算執行率低,債務利息龐大,整體規劃顯欠妥適
  • 三、融資貸款執行狀況不佳,震災貸款之規劃,似未盡妥適,影響震災資源分配之效率
  • 四、應就重建進度研擬人員歸建及業務移轉計畫,落實政府四年內完成重建工作之政策
  • 五、住宅相關之重建業務推動緩慢,對重建績效與社會認知差異頗鉅
  • 六、用人費用高估,宜參照實際執行數,檢討刪減
  • 七、駐會人員意外保險費,與相關規定不符
  • 八、公共關係費之編列,似與相關規定不符
  • 九、旅運費高估,宜參照實際執行數,檢討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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