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經濟部主管九十二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1112 壹、經濟部 一、國有財產出租所收之權利金未編列歲入解繳國庫,違反國有財產法規定,顯有不當 二、出售中油公司等持股之溢價收入列為經常門之投資收益,違反預算法等相關規定 三、未考量市場胃納程度,編列鉅額釋股預算 四、彌補國營事業虧損與補助非營業基金之經費,編列於「投資」科目,顯有不當 五、未法制化機關高達十一個單位,更有編列單位預算者,依法未合 六、「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內容多屬延續性方案,極易誤導民眾為新興計畫 七、商業司承辦之業務多已委外辦理,卻欲立法提升機關位階,實有欠當 八、礦務局業務已大幅減縮、除應精簡用人,更應主動爭取民間之化驗業務 九、約聘僱人員僱用人數逾越規定標準甚多,應積極精簡 十、所屬國營事業之固定資產過度擴充,徒增債務負擔,並造成未來民營化釋股之困難 十一、所屬國營事業轉投資績效欠佳,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撤資 十二、耀華玻璃公司轉投資事業頻傳弊端,應研究是否比照國營事業將預算送審 十三、單位預算應負擔之鉅額國外出差旅費編列於非營業基金,顯有不當 貳、水利署及所屬 十四、河川疏浚工程頻傳弊端,疏浚所獲砂石應全數公開標售繳庫 十五、河海堤工程及區域排水工程預算較上年度大幅縮水,似無視水患日增之威脅 十六、對地方政府之補助經費高達二0億一、二四八萬元,未依預算法規定詳列明細 十七、「河海堤及排水治理」金額龐大,卻未詳列計畫細目,有欠妥適 十八、「吉洋人工湖工程計畫」是否可取代美濃水庫,仍應審慎評估 十九、未建立乾旱時期水庫淤積浚渫計畫,致「緊急浚渫計畫」幾近停擺 二十、「阿公店水庫更新工程」計畫一再變更,且涉及經費流用,顯有不當 二一、預算編列多屬重大工程計畫,未能考量執行能力,致執行進度大部分落後 二二、「曾文溪水系治理基本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影響行水區安區 參、工業局及其所屬 二三、積欠榮民工程公司等工業區土地開發款項應及早清償,並應計入公共債務 二四、「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所需補助經費未編列於單位預算,顯有不當 二五、應重新檢討工業區之開發,以免浪費公帑 肆、國際貿易局及所屬 二六、「紡織工業改進基金」補助紡稽小組使用之經費,應循預算途徑辦理 二七、駐外單位之預算編列於外交部,且駐外單位過多,應統合外貿協會予以簡併 二八、我對大陸貿易依存度大幅增加,應嚴謀改善 伍、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二九、商品檢驗法修正後,商品檢驗已簡化,應加強市場監督與管理 三十、部分業務已大幅簡化,部分已委辦,人員卻高達一、三四八人,應予精簡 三一、「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宜比照中華經濟研究院制定設置條例 陸、中央地質調查所 三二、「地質資料管理供應系統」應及早建立並公告 柒、國營事業委員會 三三、虧損事業執行「再生計畫」績效不彰者,應考慮研提解散清算計畫 三四、國營事業委員會屬未法制化機關,應檢討其存續之必要性 三五、該會人員待遇按國營事業標準支給,顯非適法 捌、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三六、業務已逐漸萎縮,人員卻高達三四四人,應予精簡 三七、高雄地區倉儲轉運專區之執行期程過長,宜加速辦理 三八、轉投資台灣絲織開發公司之股權為百分之四十八,有規避國會監督之嫌 玖、智慧財產局 三九、專利公報等印製費過高,應考慮採上網公告即可 四十、應整合相關人力,加強查緝仿冒光碟 四一、專利師法宜積極運作制定,以加速建立知識創新環境 拾、中小企業處 四二、中小企業對間接金融之依賴有逐漸增加趨勢,應輔導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融資資金 四三、創業育成中心進駐之廠商素質不一,且稅籍登記未能解決,亟思解決之道 拾壹、貿易調查委員會 四四、貿易調查案件極少,應主動瞭解辦理,並建立貿易防火牆 拾貳、投資審議委員會 四五、未經核准赴大陸投資廠商補報備登記,應積極宣導廠商補辦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