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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94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台灣電力公司94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4年3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4023
  • 壹、業務計畫

    • 一、天然氣發電比例偏高,將加鉅虧損情形,宜檢討有關決策
    • 二、宜審慎辦理電價調整作業,俾符公平原則並維產業競爭力
    • 三、未能善用優勢進行多角化經營,經營績效有待提升
    • 四、季節電價及時間電價時段區分恐非適當,宜考量調整
    • 五、天然氣發電占比日益提升,燃料存量偏低,宜籌謀改善
    • 六、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執行要點不當修訂,未符支出有效性公平性
    • 七、預期發生重大虧損,仍提撥鉅額電源開發協助金,實有未妥
    • 八、預期有重大虧損下,宜酌量辦理捐助事宜,俾免造成調價壓力
    • 九、為降低燃料成本,宜儘速掌握時機,增建自有運煤船
    • 一0、快裝卸獎金規範訂定不當,恐浮濫發放,宜檢討改善
    • 一一、快裝卸獎金收支科目歸列不當,所列績效偏低,宜予調整
    • 一二、宜審慎研析大甲溪發電廠復建決策;另該公司負擔所有水庫之清淤費用,未符公平原則
    • 一三、災害損失數中包含鉅額復建維修支出,未符會計處理原則
    • 一四、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應儘速依法回歸台電公司辦理
    • 一五、宜積極避免因核後端回饋金業務,造成未來電價調價壓力
    • 一六、本年度支出數中,尚未含括可能發放之績效獎金數額
    • 一七、久任獎金補償數使人事費大幅增加,加鉅該公司虧損
    • 一八、資產報廢損失金額龐大,且近年大幅增加,應予積極控管
    • 一九、台電公司9名人員借調至經濟部辦公,徒增公司用人成本
    • 二0、在虧損情況下,大幅增加進用人員,顯有未妥
    • 二一、給付道路使用費,將增加電費調價壓力
  • 貳、營業收支

    • 二二、電費收入之出售電燈費收入恐有高編,宜積極達成營收目標
    • 二三、利息收入有低編情形,宜酌增0.23億元
    • 二四、財務結構日益惡化,鉅額利息費用大幅降低經營績效
    • 二五、輸電設施折舊與維護費用同時長期鉅額增加,係經營之隱憂
    • 二六、輸電費用有高編情形,宜酌減0.87億元
    • 二七、配電費用有高編情形,建議酌減1.95億元
    • 二八、宜研謀降低成本與增加收入方式辦理抄收作業,俾增績效
    • 二九、分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支出非屬急迫性支出,宜予減列
    • 三0、發生重大虧損,應刪減非必要與非急迫性委外研究經費因應
    • 三一、宜研謀訓練所轉型計畫,並酌刪服務費用0.53億元
    • 三二、以僱用保全人員替代保警人員,可減少14億元虧損數
  • 參、生產成本

    • 三三、燃料費高漲係本年度虧損主因,且有高編情形,宜予酌刪
    • 三四、燃料使用量偏高,宜酌減使用量及其相關成本21.66億元
    • 三五、租船運煤成本有高編情形,宜予酌減6.57億元
    • 三六、火力及核能發電費用之服務費用有高編情形,宜予酌減
  • 肆、轉投資及重大建設事業

    • 三七、行政院宜儘速核增核四工程總經費,避免再度延誤工程進度
    • 三八、應掌握時機,儘速處理聯亞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資產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