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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9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新聞局9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4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4066
  • 一、應持續加強取締節目廣告化及廣告誇大不實之不法行為,罰金罰鍰歲入預算增列1,182萬6千元,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 二、新聞局職司闡明國家政策,宣達政令、政績,惟其實際作法偏重娛樂性質之活動,較少攸關民眾健康、衛生安全與消費權益等公益方面議題,相關經費宜多加撙節
  • 三、已編列16億餘元捐助廣電媒體,另編列6,600萬元委外製播新聞廣播節目,其必要性與效益待商榷
  • 四、運用媒體及舉辦活動辦理公共服務宣導補助預算倍數成長
  • 五、電影事業輔導工作計畫經費大增,獎補助費高達2億餘元,獎補助計畫宜更明確,以確保獎補助之公平性與效益
  • 六、行政院另設發言人室凸顯新聞局功能不彰,新聞發布與聯繫工作預算經費宜酌減
  • 七、新聞局局長之待遇及公費應依照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第13條規定比照第14職等編列,以符法制
  • 八、聘用與約僱人員及經費偏高,宜通盤檢討人員配置及提升行政效率
  • 九、技工及工友人事費較上年度減少但仍超過事務管理規則之限額
  • 一0、進修費較上年度大幅增加,欠缺具體計畫及目的性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