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勞工保險局95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4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4119 壹、業務經營方面 一、勞保遺屬津貼等保險給付相關法條規定迄未修正,有違大法官會議之解釋 二、勞保投保單位欠費,現行保險人得逕予退保之規定違憲且逾越母法,應儘速修訂 三、職業工會等得預收勞保保險費規定牴觸母法,有違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且易生弊端 四、各級政府延遲撥付勞保保險費補助款,宜增訂罰則 五、有效杜絕勞、農保黃牛之氾濫,以免損及被保險人之權益 六、投保薪資申報不實情形仍存在,宜研議修改現行之老年給付計算基準,以杜取巧 七、為激勵雇主重視安全衛生設施,勞保職業災害實績費率制之適用範圍宜再擴大 貳、資金運用及投資方面 八、勞保基金運用績效欠佳,且勞保財務有惡化跡象,宜研謀改善 九、勞保基金財務公開資訊不足,且未遵照本院決議辦理,應予檢討 一0、勞保基金之運用未訂定保障收益率,似非公允 一一、勞工保險基金紓困貸款逾放比率偏高,且名不符實,有待檢討 一二、對農保虧損之融通貸款利率偏高,形同向國庫汲取高息,宜比照經建貸款計息方式 一三、原空軍新生社土地宜儘速進行開發利用,以充裕基金收益 參、營業收支方面 一四、該局組織定位應改列為行政機關,並編列公務預算,俾合體制 一五、編列提撥職工福利金9,687萬元,頗值爭議 一六、核發績效獎金,頗值商榷 一七、首長房租津貼暨水電補助費29萬8千元並無法據,宜予刪除 一八、由就業保險基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支應行政事務費,違法不當 一九、補助職業工會、漁會行政事務費2億9,745萬6千元,並無法據 二0、其他金融保險成本列數偏高,宜覈實減列8億元 二一、不動產投資利益預算數低列,宜酌增2,500萬元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