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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9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9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4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4049
  • 壹、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一、所屬機關之預算未以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方式編列,實有未當
    • 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之規劃與執行核有多方缺失,應亟檢討改善
    • 三、補助推動地方文化館計畫之執行效能欠佳,宜切實檢討改進
    • 四、「國際文化交流業務」擬辦理「各縣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顯非屬國際文化交流事項且與其他工作計畫內容涉有重複
    • 五、大臺北新劇院預定地委由臺北縣政府管理未有對償約定,所收臺電公司使用部分土地之租金以收支 列方式編列未盡合理
    • 六、編列高額預算於黃金地段租用偌大辦公空間,宜切實就實際需要檢討尋求較低廉地段並縮減租用面積以撙節公帑
    • 七、「臺灣終戰60週年紀念碑」籌建預算之編列欠缺完整具體計畫,貿然提出預算需求額度2,000萬元有失理據
    • 八、「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籌建計畫不當編列應由國防部負擔之桃園大湳營區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費用預算,宜予減列
    • 九、協助瓜地馬拉修繕該國博物館之對外捐助預算欠缺編列依據,建議暫予凍結
    • 一0、嚴家淦故居修復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宜暫緩續編工程及監造經費預算
    • 一一、「蘭陽博物館」興建進度遲緩,尚有高額以前年度已編預算待執行,本年度補助預算宜予緩編
    • 一二、近年來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執行率過低,所編高額預算宜適予減列
  • 貳、國立臺灣博物館(「博物館業務」工作計畫)

    • 一三、典藏空間嚴重不足且分散,加以無專責典藏組室編制,宜亟謀根本解決之道
    • 一四、於國內外舉行展覽接連發生展品失落事件,安全管理機制宜特別加強
  • 參、國立臺中圖書館(「圖書館業務」工作計畫)

    • 一五、以欠合理之支出估列方式,將整建後中興堂之場地使用收入全數改為收支併列,有所不宜
  • 肆、國立臺灣美術館(「美術館業務」工作計畫)

    • 一六、技工、工友員額達43人,在嚴重超額情形下,館長室又配置約僱人員3人,事務性人力之調配及僱用實有欠當
  • 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工藝研究發展」工作計畫)

    • 一七、「臺灣工藝文化園區」預算已於其他工作計畫編列支應,復於本工作計畫一般事務費編列相關預算,顯有預算分割之嫌
  • 陸、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交響樂團業務」工作計畫)

    • 一八、長期未置專任指揮,影響團務發展至鉅,宜儘速甄覓適當人選膺任
  • 柒、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臺灣歷史博物館業務」工作計畫)

    • 一九、建館工程進度一再延宕,宜加強辦理以儘早發揮其設置功能
    • 二0、水電費預算未配合籌備處計畫於95年7月搬遷新建館舍辦公之規劃作合理編列
  • 捌、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傳統藝術傳習保存推廣」工作計畫)

    • 二一、以所收委外經營權利金全數支應之「中心園區設施營運與管理計畫」,其各擬辦理事項預算之編列欠缺合理估列基礎
    • 二二、民族音樂資料館建置以來民眾利用率偏低,應加強宣導行銷作為,避免資源有閒置之虞
  • 玖、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文化資產保存及研究」工作計畫)

    • 二三、清潔、保全及機電設施維護費預算編列不實,宜適予減列
  • 拾、國家臺灣文學館籌備處(「臺灣文學研究發展」工作計畫)

    • 二四、部分預算編列有名實不符或過於浮編之嫌,宜適予減列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