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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4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4130
  • 壹、業務計畫

    • 一、應儘速檢討「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俾推動合理汽電共生政策
    • 二、未能善用優勢進行多角化經營,經營績效有待提升
    • 三、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執行要點不當修訂,未符支出有效性公平性
    • 四、預期發生重大虧損,宜考量大幅刪減電源開發協助金提撥數
    • 五、宜儘速增建自有運煤船,降低長期船約價格,俾增績效
    • 六、快裝卸獎金規範訂定不當,恐浮濫發放,宜檢討改善
    • 七、宜增加快裝卸獎金收支淨額0.61億元,俾增績效
    • 八、宜儘速研謀良策降低線路被竊損失,並酌減0.5億元查核支出
    • 九、災害損失數中包含大修及維護支出,未符會計處理原則
    • 一0、宜研謀良策改善日益惡化之財務結構,降低利息費用負擔
    • 一一、本年度支出數中,尚未含括可能發放之績效獎金數額
    • 一二、考量成立內部檢測維修中心,大幅減省委託檢驗支出數
    • 一三、應調整折舊原則,並研謀降低資產損失,俾適正表達並增績效
    • 一四、台電公司17名人員借調經濟部等機關,徒增公司用人成本
    • 一五、繳交道路使用費後,應不得編列配電回饋金,避免重複負擔
    • 一六、為增經營績效,建議刪減公關費用0.34億元
    • 一七、零星分攤數未具必要性,宜考量全額刪減0.48億元
  • 貳、營業收支

    • 一八、應於本年度補發竊電獎金者,宜儘速補送明細資料,俾利審議
    • 一九、為增加行銷績效,宜增相關收入並酌刪支出1.37億元
    • 二0、繳交學術團體會費過於浮濫,宜予刪減
    • 二一、分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支出非屬急迫性支出,宜減列4.7億元
    • 二二、宜撙節辦理研發費用之委託調查計畫,建議減列4.3億元
    • 二三、利息收入略有低編,宜酌增0.16億元
    • 二四、大幅增加出售公司資產,宜予酌量是否符合公司長期經營利益
    • 二五、利息費用略有高編,宜酌減4.71億元
    • 二六、捐助社團支出未減反增,未具必要性,宜刪減0.12億元
    • 二七、捐助政府機構支出未具必要性卻由全民負擔,宜考量全額刪減
  • 參、生產成本

    • 二八、燃料使用量偏高,宜酌減使用量及其相關成本19.75億元
    • 二九、核能發電預估度數偏低,核增後,應減淨燃料成本13.94億元
    • 三0、水力發電預估度數偏低,核增後,應減火力燃料成本2.73億元
    • 三一、「火力發電費用」之「服務費用」略有高編,宜酌減1.68億元
    • 三二、「核能發電費用」之「服務費用」及「租金與利息」科目略有高編,宜酌減1.02億元
  • 肆、轉投資及重大建設事業

    • 三三、核四工程總經費預計增加730億元,延宕5年完工,宜予究因並嚴格管控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