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法務部主管9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4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4073 壹、法務部 一、調任辦理非民刑事行政業務之檢察官,不宜支領法官待遇 二、檢察官不分主管與非主管均支領主管加給,有違公務人員俸給制度 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比例宜逐年提高,且裁罰確定案件宜儘速執行,對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確定案件宜公開 四、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求償比例偏低,宜修法並加強求償權行使 五、緩起訴處分之罰金,預算宜採收支併列方式編列,限縮公益團體範疇,並將執行成果公開透明化 六、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及優遇制度公平性頗受質疑,宜予修法 七、國家賠償金求償業務與審核機制未落實,宜加強改善 八、矯正機關業務與預算諸多缺失,宜積極改善 九、法務部及所屬部分機關本年度「財產收入-廢舊物資售價」科目未覈實編列,影響政府舉債額度估列 一0、「其他收入-雜項收入」科目年年短編,宜覈實增列歲入預算並減少債務舉借額度 一一、籌備檢察官世紀回顧系列活動年度預算未顯示,預期成效不明,似有浪費公帑之嫌 一二、核定年度預算總額後,經費未作有效規劃,常藉短編法律義務支出,再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有欠妥適 貳、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一三、各行政執行處執行績效獎勵金未有法源,宜修法取得正當性,並合理估列每股基本徵起責任金額,方能達成獎勵目標 一四、宜加強行政執行案件結案率與現金清償率,並公開移送案件應納金額與債權憑證資訊 參、各地方法院檢察署 一五、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積案宜列為衡量指標,並加強管理與定期公布 肆、調查局 一六、人事行政局應對行政人員支領調查局人員專業加給,修正要點以符公平原則 一七、未法制化機關為該局業務重心所在,應儘速修正組織條例,以維法制 一八、各類獎勵金編列無法源依據,如確有需要宜以法律定之 一九、現有辦公房舍資料未忠實揭露,對財產變動宜提出說明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