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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9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內政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9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4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4034
  • 壹、綜合部分

    • 一、編製良好預算,適時適度公開施政資訊,俾提高全民參與
    • 二、概算計畫優先順序之排列,有經費競合問題,亦不符零基預算之精神
    • 三、配合精省移入之各機關宜暫編列「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俾充分表達計畫全貌
    • 四、未法制化機關,應儘速制定組織條例,否則不得編列預算
    • 五、配合組織改造,宜簡化作業流程或簡併業務,員額應力求精簡
    • 六、現行技工工友之僱用並無法律依據,為數頗多,應速謀改善
    • 七、聘用人員超出限額仍多,宜依本院決議積極控減
    • 八、政府除應檢討救災成效外,募款屬信託性質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以利各方監督
  • 貳、歲入部分

    • 九、衡酌以前年度罰款及賠償收入執行情形,未估列預算似屬保守
    • 一0、利息收入保守估列,宜按實際狀況酌增
  • 參、歲出部分

    • 一一、部分業務計畫近年來賸餘比率較高,預算編列似有緊縮空間
    • 一二、參酌近年來人事費實支情形,人事費預算可抑減,以符精簡真意
    • 一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屬消耗性支出,其必要性宜再酌
    • 一四、施政滿意度調查報告所需經費不低,其調查密度及效益性宜檢討
    • 一五、委辦、捐助等經常性支出效益難測,成長幅度頗鉅,宜依緊縮原則辦理
    • 一六、宗教團體力量龐大,考量施政優先順序及效益,補助其各項活動及訓練經費可酌減
    • 一七、宗教團體法之催生遲緩,宜儘速完成立法並加強管理機制
    • 一八、公共造產貸款績效不高,其補助及獎勵金宜適度酌減
    • 一九、補助苗栗縣政中心遷建工程經費,宜依預算法規定程序辦理,並充分揭露
    • 二0、辦理我國婚育策略先期研究計畫委辦費之妥適性,宜慎酌
    • 二一、人口政策消極保守,社會成本頗高,宜速研擬長期有效策略
    • 二二、測量及方域編列兼職費200萬元,成長幅度頗大,其必要性宜再酌
    • 二三、國家基本測量發展計畫之實施不如預期,且部分預算編列有待釐清
    • 二四、國有林班地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計畫,實施期程業延後2年,宜加速落實執行
    • 二五、我國大陸礁層調查計畫總經費高達25億元,達成目標之限制條件多,宜周延考量並力求經費效益
    • 二六、地籍圖重測限於經費仍無法儘早完成,宜積極提高工作量,以符合各界期盼
    • 二七、測繪科技發展計畫多屬委辦費,預期效益待檢討,宜整合或暫緩
    • 二八、土地重劃經濟效益高,惟計畫經費不如預期,宜落實執行,以活絡農村經濟
    • 二九、憑證管理中心迄無設置法源,宜統籌運用人力,力求經費效益
    • 三0、國土資訊系統計畫修正幅度頗大,委辦費亦鉅,成立系統推動辦公室經費等之妥適性宜再檢討
    • 三一、撥充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3億元,非屬投資,且無特定財源,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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