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文化部10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文化部10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2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2089
  • 一、歲出資本門預算比率攀升,歲出結構應合理配置,以避免影響文化健全發展
  • 二、重要施政計畫金額龐鉅且子計畫眾多,卻未依預算法所定程序附具完整計畫,亦未於網站上加強重要文化政策之揭露
  • 三、近十年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中央政府投入資金已逾2百億元,惟文化創意產業產值成長趨緩且出口落後,國際競爭力不足,整體績效尚待提升
  • 四、多項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計畫併行,應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定,每4年確實檢討修正,以有效整合推動
  • 五、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推動成果之展現,應加強績效衡量及分析
  • 六、我國出版業近5年來產值偏低,廠商家數零成長,面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可能衝擊,文化部應審慎妥處因應
  • 七、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同質性高,各界競相投入設置,為避免供需失衡,應有效統籌規劃
  • 八、7835文化發展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第2期計畫及地方文化館第2期計畫等3大計畫同屬社區營造範疇,應有效整合,俾利發揮最大綜效
  • 九、7835村落發展計畫之計畫名稱與實際不符,未能定義補助對象,競爭型補助款機制恐難有效補助弱勢族群
  • 一0、黃金人口參與村落發展計畫實為7835村落發展計畫之子計畫,相關經費應予併計,俾利計畫推行及績效管考
  • 一一、地方文化館計畫歷年屢經監察院及審計部指陳缺失,卻以預算編列不足為由將計畫延長至104年度,文化部監督控管能力尚待加強
  • 一二、全球佈局行動方案國際交流計畫執行率低落,海外增設據點不如預期,致生鉅額預算賸餘,相關預算應覈實編列
  • 一三、兩岸文化前瞻論壇計畫應完備前置作業及細部計畫後再行辦理,建議刪減預算1,500萬元
  • 一四、103年度捐助部分財團法人營運或辦理特定業務金額達18億餘元,應加強財務及業務監督,以避免過度倚賴政府財源
  • 一五、補助地方文化設施預算達10億餘元,其核算依據付之闕如,限縮本院預算查權,103年度預算建議刪除
  • 一六、藝術品銀行之藝術品選購所費不貲,應附具完整營運及採購計畫,以利整體評估
  • 一七、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不符預算法規定,建請裁撤,相關預算回歸公務預算編列
  • 一八、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執行過程涉有多項違法缺失,應確實督導工程之執行
  • 一九、博物館類文教機構均已改隸文化部,且公私立博物館所日益增加,分級分類管理等法制化作業應加速辦理
  • 二0、文學著作推廣計畫執行績效不彰,應加強監督及管考
  • 二一、國家人權博物館籌設計畫及人權文化園區籌建計畫執行績效不彰,應積極檢討改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