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10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2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2136 壹、綜合部分 一、為免重蹈「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執行率偏低之覆轍,相關經費移列公務預算後,允應配套增修相關規章,俾確實協助受影響產業及勞工 二、為節省租金,並利業務推動,允宜就辦公處所審慎規劃 三、藉政府組織再造或調高職務列等,或將未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員工轉任公務人員,妥適性恐待斟酌 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四、勞保基金財務缺口龐大,允應儘速研謀對策,並持續溝通年金制度改革方案,以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 五、勞工工時甚長,且勞動檢查發現雇主違反工時及勞動條件比率甚高,醫療院所勞動條件合理性更引發外界關注,允應研謀解決 六、派遣法令規範欠完備,且派遣業者違法比率高,允應依本院決議儘速提出完善之規範及保障 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利用派遣人力逾萬人,經實地訪查核有違反勞基法等規定,允應全面檢討制度合理性,並建立定期查察機制 八、未有效督導及處理雇主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關廠工人貸款爭議等案件,業經監察院糾正在案,允儘速檢討改善 九、允宜明訂基本工資調整公式並定期調整,以減少不確定性及杜絕爭議 一0、部分縣市政府勞工育樂中心使用率欠佳,允應督促地方政府改善,俾發揮勞工教育及休閒育樂功能 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 一一、時值組織改造之際,允應依本院決議全面檢討人力運用配置 一二、以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就業安定基金,惟歷年執行率欠佳、部分獲核定案件未能有效執行,影響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成效 一三、就業服務中心辦理「三合一」就業服務,允宜強化推介就業及安排職訓之功能,俾提供民眾更優化服務 一四、失業者職前訓練甚大比重係委託民間團體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惟職訓後就業情形不及職訓中心自辦訓練,允應檢討改善 一五、產業缺工與失業併存,職業訓練課程允應定期檢討調整,切合產業需求調整擘劃,俾調合勞動供需,協助勞工就業 一六、OECD指出青年失業問題長期恐將導致社福成本攀升,我國青少年失業率居高不下,允應瞭解所需,俾提供切合需求之就業協助 肆、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一七、歷年來勞委會推動之減災方案成效均未如預期,勞研所研究議題之設定與推廣允應切合政策目標 一八、以行政院核定函編列具醫師資格研究人員之不開業獎金,未有法律依據,且形同額外固定性加給,合理性待酌 伍、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 一九、勞退舊制基金擬承接政府釋股,允應研議周延配套措施,就基金權益予以把關,俾維護勞工權益 二0、對勞退基金之經營績效衡量係以保證收益率為列比標準,實有過低之虞,宜予適度調整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