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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2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2237
  • 一、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缺乏消費者費用負擔之例外規定,有欠公允,允宜研議修法規範
  • 二、101年度受理評議案件結案時間超過3個月之比率達22.8%,與該中心迅速有效處理相關爭議之成立目的不符
  • 三、編列具有律師、會計師以及精算師資格員工之專業加給與規定不合,且逾民間補助水準甚多,有欠妥適,建議減列
  • 四、關鍵策略目標加強金融教育,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之衡量標準低於101年度實際達成值甚多,宜酌予調高
  • 五、該中心之薪資已比照金融機構採單一薪俸制度,惟多項給與或福利復優於一般行政機關,有欠妥適
  • 六、按每人每月9千3百元支給董監事兼職費,未衡酌實際開會及出席比率計發,顯欠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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