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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2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2198
  • 壹、綜合部分

    • 一、航港建設基金所收之商港服務費具特別公課屬性,用途允應以法律明確定之,以為適法
    • 二、解繳國庫15億餘元以支應航港局運作經費,與基金設立目的及相關法律規範精神,恐有未合,允宜審酌基金財務運作情形,合理規劃基金財源及解繳國庫作業,以杜爭議
    • 三、允應就商港服務費之收支情形為詳實說明,俾落實商港法所定應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之規定
  • 貳、基金來源部分

    • 四、提供土地予臺灣港務公司使用之租金費率過低,允應檢討調整
    • 五、與臺灣港務公司間之港區土地租賃及設定地上權簽約作業延宕,且101年度未計收權利金收入,凸顯基金管理作業尚欠積極覈實
  • 參、基金用途部分

    • 六、所列各港區跨年期專案計畫,未來2年度所需經費遠逾基金年度收入,允應審酌各項工程計畫之迫切性及必要性,以維基金之健全發展
    • 七、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迭經變更,工程進度顯有延宕,且資金成本率仍高於現值報酬率,允應強化工程控管機制,並依撙節覈實原則為空間之規劃
    • 八、上(102)年度編列基隆港港西聯絡道路興建工程新興計畫,經行政院退請修正,致高達6.5億元之年度預算閒置,重大公共工程規劃作業尚欠覈實,允應檢討
    • 九、編列高雄港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最後1年度經費,惟第二期開發區之魚塭地占用問題及環境影響說明書之審查,尚未完成,允應研謀強化工程控管及環境保護措施之落實,以維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 一0、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投資金額甚為龐鉅,恐為基金未來沉重負擔,並有排擠其他港灣建設計畫之虞,允應審酌,並就資金籌措預為妥善規劃
    • 一一、高雄港第三港區開發計畫規劃作業之專業服務費,允宜嗣102年度可行性研究計畫完成,確定開發方向後再辦理為宜
    • 一二、編列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年度至105年度)之澎湖港埠建設計畫1億餘元,計畫尚未經核定即逕予編列預算,與預算法等規定不符
  • 肆、資產部分

    • 一三、部分長期墊款不符基金用途,且已懸列多年,允宜積極協調內政部營建署編列預算歸還,善盡基金管理之責
    • 一四、部分商港服務費已欠費多年,允應檢討改善徵收及催繳程序,以維政府權益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