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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0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考試院及所屬10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2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2105
  • 壹、考試院

    • 一、激勵制度散見法令規章未予整合,部分規定欠缺法源且獎金名目繁多,缺乏完整性政策擘劃,允宜統整獎勵之法制事項
    • 二、所訂「職等標準」內容未明確界定職責程度,欠缺客觀劃分標準,於組織改造之際,易造成就地升官之不合理現象
    • 三、公務人員加給轉委任由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範,與大法官解釋意旨未合,且以行政規則發布亦有規避本院監督之嫌
    • 四、首長宿舍係採無償借用辦理,卻仍納編首長宿舍租金144萬元,恐係浮編,建請減列
    • 五、房屋建築養護費近年執行數逾預算數2倍餘,惟連年未及完成驗收逕予保留,其急迫性待酌,恐有消化其他用途別科目預算之虞
  • 貳、考選部

    • 六、考試試題迭有重複、雷同等情事發生,宜全面性檢討試題審查之內部控制制度,俾提升國考試題品質
    • 七、近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規模超越高普初等考試之勢未減,允宜回歸一般公務人員考試,落實特考特用之精神
    • 八、部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應試科目經核准全部減免即發給及格證書之規定,逾越法律授權範圍,亦與憲法規定不符
  • 參、銓敘部

    • 九、部分中央機關組改後擴增簡任官等員額,缺乏客觀數據或具體明確事由,允宜嚴格把關
    • 一0、部分機關擬藉政府組織再造將未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員工轉任公務人員,不符法制且有欠公允
    • 一一、各機關常設派用人員未有落日規範,與派用人員派用條例未盡相合,亦與憲法之公開競爭考試制度有悖
    • 一二、現行軍公教人員退休體制造成政府極大財政負擔,退撫新、舊制潛藏負債已逾8兆元,宜請衡平各類人員退休保障,妥善規劃
    • 一三、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給付尚無法源,宜請檢討法制化辦理
    • 一四、逕以行政函令准允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比照退休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於法無據
  • 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一五、保訓會加班費逐年攀升,其人均加班費預算係考試院暨所屬中最高者,宜請檢討人力運用之妥適性,並酌減加班費預算
    • 一六、高階文官培訓計畫執行迄今存有參訓之踴躍度不高、訓期橫跨6個月恐影響公務,以及訓練成效可議等未妥情事,允宜再酌
  • 伍、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 一七、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及升官等訓練之訓練講座失衡,宜衡平課程內容及產官學界師資結構,俾達成提升政府效能之訓練目的
    • 一八、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之人均訓練成本逐年攀升,允宜管控成本,並研議最適人均訓練成本及相關撙節措施
  • 陸、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一九、基金營運績效未達法定標準,致國庫待撥補數額尚達36億餘元,允宜發揮積極性監理功能,俾提升投資績效及減輕財政負擔
  • 柒、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 二0、軍公教人員退休體制不同,其中軍職人員之財務狀況尤其欠佳,卻以相同提撥費率箝制,不符自給自足原則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