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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2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2191
  • 壹、民航事業作業基金

    • 一、辦理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計畫,未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各年度收入及成本,應積極檢討改善
    • 二、機場公司成立營業基金預算後,交通部應儘速檢討桃園航空站之部分建設工程或計畫仍由基金支應之妥適性
    • 三、國際機場建設發展之利益未能為全民共享,逕自訂定6成比率挹注其他基金,尚欠妥適
    • 四、各期臺灣地區民用機場整體規劃及未來五年發展計畫,經多次調整卻遲遲未能定案,無法發揮原預期規劃效益
    • 五、未明確劃分公務與基金業務與預算編列範圍,致將維持機關運作所須基本費用,幾已全數移由基金支應,核欠允當
    • 六、各航空站營運多未具效益,且營運狀況日趨惡化,宜儘速研謀改善,以避免成為政府財政負擔與隱憂
    • 七、各機場航空站允宜與時俱進彈性調整經營型態,以有效面對不同旅客與航空公司之差異化需求
    • 八、允宜按各作業單位別編列收入、成本及餘絀等部門別資訊,以利本院審議並做適當評估分析
    • 九、為配合員額精簡政策,允宜審慎評估常設性任務編組之必要性
  • 貳、觀光發展基金

    • 一0、觀光發展基金與觀光局所轄業務多所重疊,應依預算法及本院決議檢討裁撤,相關經費改由公務預算支應,俾符法制
    • 一一、主要收支項目多不具有自償性質,須仰賴國庫資金不斷挹注,始能達成設置目標
    • 一二、允應依觀光活動規模等因素,妥為訂定補助標準,俾資遵循並維公平客觀之補助依據
    • 一三、應將政策宣導經費編列情形,於預算書表內妥適表達,以利預算監督與審議
    • 一四、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之消費性支出比重偏高,恐難以有效發揮帶動經濟成長之乘數效果
    • 一五、部分國家風景區國際觀光客源不足,允宜研謀改進之道
    • 一六、辦理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績效不彰,應切實檢討調整,建議本項經費暫緩編列
    • 一七、未審慎評估星級旅館評鑑計畫之各項經費需求與執行績效,覈實編列年度預算,致實際支用數偏低,影響計畫成效
    • 一八、該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非屬組織法規,不宜訂定聘用人員相關規定,以避免違法增加用人員額及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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